广东省近年来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共取消、下放37项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通过取消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等行政许可事项,降低了市场主体准入门槛,优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通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了森林旅游、林下经济、森林生态示范园、“互联网+”等新兴林业产业快速发展。
广东省现已基本建成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竞争有力、优质高效的现代林业产业体系,林业产业总产值从2012年的4691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8168亿元。
2012年11月,国务院同意广东先行先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简政放权改革部署,省林业局率先自我革命,从2013年1月1日起在全省停止实施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核发,降低了木材经营加工准入门槛。当年新增木材加工企业260多家,部分地区木材价格每立方米上涨超过100元,木材经营加工行业得以扩张,为“放管服”改革探索了经验。
目前,国务院已在全国范围内取消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这一行政许可事项;将人工繁育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到地级市林业主管部门实施。这一措施实施3年来,广东各地市办理行政许可1970宗,便利企业及个人267家,节省了企业和个人大量的时间和成本。同时,简化申报手续,行政许可办理时限压缩率从40.19%上升至75%。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取消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等作为企业申领营业执照的前置条件,并下放森林检疫调运权限。截至2018年,广东省已建成商品林、经济林基地6010万亩,苗木花卉种植面积达114万亩,年产苗木1.66亿株、珍贵树种63万亩,林业产业第一产业产值993.48亿元,增长幅度优于整体增速。
近年来,广东省林业局按照中央和省改革精神,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巩固完善集体林权确权发证,逐步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加快推动建立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加快发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和林下经济绿色惠民产业。先后出台了《广东省林地林木流转办法》《广东省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方案》《广东省林业局关于促进镇村林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目前,全省林地流转总面积2049.6万亩,流转金额达30.7亿元,已建成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4个、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90个,林下经济总产值达到489亿元,受益农民618.8万人。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社2542家、家庭林场865个,为全省集体林业良性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建设美丽广东发挥了重要作用。
广东努力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经省政府同意,联合省自然资源厅、文化旅游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森林旅游发展的通知》。目前,全省森林旅游年接待游客近3亿人次,产值1803亿元。举办了首届粤港澳大湾区自然教育论坛,创建国家级、省级森林康养示范基地。大力支持涉林产业重点项目,优先安排林地定额,充分保障用林指标。2018年以来,全省审批涉林产业重点项目33宗,使用林地面积20.2公顷,及时为华南农业大学产业学院项目等一批涉林重点项目办理了使用林地手续。积极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托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及林业科研院所等单位,计划2019-2021年建设30个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省财政对每个示范园予以2000万元补助。
附:国脉“一网通办”核心支撑系统(GDBOS),助力数字政府建设
数字政府2.0操作系统、政务数据体系2.0基础标配、政务服务一体化升级方案。又名“政府数据业务操作系统”(GDBOS), 是基于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各地实践经验、数据体系理论、微服务技术架构,围绕“大数据、大系统、大平台”融合一体思路,为各地数字政府升级而量身打造的一套作业平台。运用数据体系、标准治理、业务再造、组织进化等工具和方式,可从结构、标准、模块架构上对当前政务服务平台体系进行优化、重组和升级。有效适配部委、省、市、县(区)不同层次需求,支撑数据整合共享、政务流程再造和服务模式升级,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夯实数字政府基础,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
依托"产品+数据+标准"框架,构建"标准支撑、数据体系、业务再造、数据治理、管理赋能"五大体系,无缝衔接既有业务系统,有效驱动政务服务整体运作:①落脚在“办成”,把政务数据归集到一个功能性平台,企业和群众只进一扇门就能办成不同领域事项;②综合提升政府政务服务、数据整合与治理能力,并最终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与智慧组织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