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19年9月下旬至12月中旬,我省组成4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两批进驻淮北等8市,分别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现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
第一批督察进驻淮北、淮南、滁州、黄山4市期间,各督察组共查阅资料8700余份,与116名被督察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开展个别谈话,走访问询44个部门,交办受理的信访举报1341件(其中来电885件,来信44件,微信412件),下沉核查点位1470个。被督察市认真落实立行立改,交办的信访件已上报办结924件,责令264家企业立即整改,立案处罚67家,行政拘留1人,约谈93人次,问责3人。
第二批督察进驻阜阳、蚌埠、宣城、六安4市期间,各督察组共查阅资料9300余份,与152名被督察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开展个别谈话,走访问询42个部门,交办受理的信访举报1583件(其中来电1153件,来信81件,微信349件),下沉核查点位1400余个。被督察市认真落实立行立改,交办的信访件已上报办结706件,责令389家企业立即整改,立案处罚27家,立案侦查3件,刑事拘留3人,约谈24人次,问责6人。
通过督察,进一步夯实各地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传导了压力,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