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污染,源头在岸上和船上。近年来,舟山围绕改善水环境质量、海洋环境质量目标,开展了整治入海排污口,严控陆源入海污染物总量,加强船舶污染防治,严守海洋生态红线等工作,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逐步改善。
严控陆源入海污染物排放
海洋污染的根源在陆地,海洋污染物总量的80%来自于陆源污染。开展陆源入海污染物整治,是舟山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一环。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舟山已完成了印染、造纸、化工等重污染高耗能行业综合治理,关停本岛范围内9家鱼粉企业,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完成了污水处理、畜禽养殖场、屠宰、酿造等36家涉氮磷重点企业的排查,强化陆源排污企业实时监管,全市各类产业集聚区均实现了污水集中处理。
同时,舟山加强入海河流污染控制和削减,选取国控地表水断面(临城河)开展河流总氮、总磷监测和目标考核评价,严控地表水和陆源污染物入海。
目前,舟山纳入省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的47个入海排污口已实现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全覆盖,为入海污水达标排放加上了最后一道保险。
“你看,这是舟山中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入海排污口的实时数据。有了在线监测,哪个入海口出现超标排放一目了然。”在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紧盯着电脑屏幕上显示的实时数据对记者说。
加强船舶污染防治
渔船开捕时,因机器渗漏、维修以及机舱清洁产生的油污水,常被储存在机舱底部。到一定量后,渔民就将这些污水直排入海。“油污水是难以分解的,直排入海对海洋造成污染,影响鱼虾的生存环境。”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舟山正有计划地推进海洋渔船防污染整治工作,推进船舶防污设备配备,为海洋渔船安装油污水分离装置,将机舱舱底水渗漏油污分离出来集中收储,配备垃圾贮集器等,实现船舶含油污水、垃圾及时有效处理。
落实“低散乱”修船企业的整治提升要求,舟山通过严厉打击船舶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督促和指导企业整治提升等工作,有力遏制了修船企业的环保乱象。
舟山还推进港口污染物处置设施建设,推出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及联合监管制度,促进港口绿色生态发展,并完善中心渔港船舶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下一步,舟山将继续协调推进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提高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