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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转 武汉男子花千万将垃圾场变足球场莫名被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5  来源:人民网  浏览次数:8684
内容摘要:6月14日报道,湖北省武汉市二七长江大桥下奥山世纪城旁的城市主场足球场被城管强拆。对于城管:拆错了的报道,城管部门回应:没拆
     6月14日报道,湖北省武汉市二七长江大桥下奥山世纪城旁的“城市主场”足球场被城管强拆。对于“城管:拆错了”的报道,城管部门回应:没拆错。城管部门表示,该足球场没有任何规划审批程序,是十足的违建,并且国家住建部2016年就要求湖北省对奥山足球场疑似违法建设进行督办整改,本次拆违行动完全依法依规。图为足球场围栏、设备被拆除。

 

 

足球场遭拆

据报道,日前,一则“男子花千万将垃圾场变足球场莫名被拆 城管:拆错了”的消息,引发人们关注。该文章一经发布,得到多家知名媒体的转载,一时间网友评论四起,引起巨大反响。

记者实地探访并独家采访了城管部门。城管部门表示,该足球场没有任何规划审批程序,是十足的违建,并且国家住建部2016年就要求湖北省对奥山足球场疑似违法建设进行督办整改,本次拆违行动完全依法依规。

城管回应称:足球场是十足的违法建设

今日,记者来到武汉市二七长江大桥下奥山世纪城旁的“城市主场”足球场实地探访,现场被拆除的隔网和灯光设备都已不见踪影,足球场主体完好却无人使用。

据了解,“城市主场”足球场位于奥山世纪城南苑V公馆,紧靠二七长江大桥武昌上桥处,占地约12000平米,共有8片场地,球场所属地块位于武昌城中村在青山区插花地,为余家头村改造工程L5地块,规划用途为城市绿化用地,球场由奥山房地产公司与社会公司代建。

《男子花千万将垃圾场变足球场莫名被拆 城管:拆错了》的文章最早发于6月12日的腾讯自媒体号“梦龙影像”,作者署名为“右耳、文刀”。文章称,因为附近居民投诉足球场违建、灯光和噪音扰民,被武昌区城管委杨园执法中队拆除。

文章称,足球场距离居民区达百米,产生的噪音分贝远小于高架桥上过往车辆声音。该自媒体作者称,该球场以前长期堆满各种装修和生活垃圾,经常被居民投诉,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质量。球场的建设者刘军投资1200万元,将这个“脏乱差”的垃圾场变成了足球场,成为附近居民健身、娱乐的场所。负责拆除该足球场的城管杨园执法中队中队长也因执法不当被“撤职”。

记者从武昌区城管委了解到,事实并非如此。

据了解,按照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的规划,该足球场所在地用途为城市绿化用地。

2016年3月初,城市主场(武汉)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此规划预留绿地上修建一个临时的足球场地,面积1.2万平方米,并在足球场地旁修建了更衣室和休息室,占地面积120平方米,共2层,建筑面积240平方米。

而在该足球场建设之初,就被国家住建部卫星图斑列为疑似违法建设,要求湖北省督办处理。也就是说,该足球场从一开始,就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个彻头彻尾的违法建设。

城市主场(武汉)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谢雄也向记者证实,这片球场确实是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于去年2月开始建设的,于去年4月开始营业。“我们看到2014年发布的46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将废弃闲置的绿化用地改造成便民的体育场馆,在了解到奥山地产公司有一块空地属于46号文件中的土地性质,我们就建设了该足球场。”

武昌区城管杨园执法中队为了阻止该违法建设,在其建设时,两次向城市主场(武汉)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下达《强制拆除决定书》,并告之其有依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然而,在6个月的行政诉讼期满时,该公司也未提起行政诉讼。而该公司声称的将向规划部门提出规划许可,也未取得。

经武昌区城管委研究,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法对该处违建实施拆除。2017年3月27日,杨园城管执法中队对该足球场围网及灯杆进行拆除并责令其停止营业。

违建足球场一个月内遭市民投诉26次

此前,有网上信息称,该足球场仅仅只因为个别人的投诉而被拆除的。对此,武昌城管部门也予以了否认。

记者翻阅了相关市民投诉件,发现该足球场收到的投诉可谓五花八门:擅改绿地规划、噪音扰民、强光污染、违建停车场牟利……仅2016年8月,就收到投诉26件,几乎天天有人在投诉。

市民曹先生投诉称,该足球场占用市政公共用地搞违法建设,且属营利性质,要求政府职能部门调查处理。

市民许女士网上投诉称,二七长江大桥武昌段以北原规划为公园绿地,现在大规模建设球场,如此公然大规模的违章建设,却无人过问无人管,政府职能部门干什么去了?

市民严女士投诉称,二七高架桥下有一块市政工程绿地,这是属于绿化规划用地,但有人将其改成了露天足球场,每天噪音、强光严重扰民,请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市民周先生在城市留言板上投诉称,该地长期以来被违建成足球场停车场,非法牟利不说,还扰民,现在还发虚假新闻证明自己的合法性,强烈要求政府部门予以取缔,还市民一个公园。

从市民的投诉可以发现,该违建并非受到附近居民完全的欢迎和支持。

律师:足球场建设不是“法外之地” 必须以符合法律规定为前提

华中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一位教授称,国家鼓励充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群众体育设施,并称,“奥山足球场在土地使用方面并没有违反相关政策,被拆的原因也不是很明确,还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沟通了解”。

对此,湖北扶轮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张冶钢介绍,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工程建设的,都须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对发现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应当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时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从国家政策来说,不管是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2015年国务院《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武汉市2016年制订的《武汉市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还是2017年5月9日颁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足球场地设施布局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都没有哪一项规定足球场可以不履行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可见足球场的建设也不可能是“法外之地”。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郭婷婷 王郭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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