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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药管理条例实施 产品登记门槛提高引热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6  来源:中国农药网  浏览次数:8438
内容摘要:近日,新农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产品登记门槛提高这一块给企业带来很大的触动。原来半年一年就可以下证,目前两到三年才下证是常事
       近日,新农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产品登记门槛提高这一块给企业带来很大的触动。原来半年一年就可以下证,目前两到三年才下证是常事,登记门槛越来越高,越来越严,证件批不下来的情况也有。费用上,原来一个证花费几万元,现在一个单剂就高达二十万,一些新农药和复配的化合物动辄上百万的费用。

人常说,有水才叫护城河,没水那只能叫坑。那么对企业来讲,有产品就有了“护城河”。现在,登记门槛提高导致产品登记难,让企业风光的背后危机四伏,企业的“护城河”难道要变成“坑”?

小众作物登记难仍是“痼疾”

小众作物登记难一直都是个问题,用药空缺大是这几年的事实。

据了解,农药登记产品约650个品种,3万3千个证件,市场上并不缺少农药,但这些产品大多集中在水稻、小麦、玉米等大宗农作物上,大约80%的小众作物处于“无药可用”的尴尬境地。

采访中,我们了解到,在小众作物方面,企业登记是很看重实际的,有利有市场就会去做,无利无市场就不会做,也就是说,产品使用如果不能产生足够的经济收益来回报登记、推广时产生的费用,产品匮乏是必然。

另外,小众作物的登记费用高,周期长,试验点受区域限制。很多试验单位由于缺少小众作物的试验方法,致使试验无法安排。另外,研究这方面的专家不多,再加上对残留实验这一块,很多省份没有明确的优惠政策,所以企业少有在这一块发力的。

不过,随着小众作物越来越引发人们的关注,国家在加快小众作物用药登记方面已经给予了诸多政策支持,比如积极争取地方有关部门支持,减少田间实验的数量要求,从2年4地的田试,减少到1年5地等。部分省份如浙江在杨梅、铁皮石斛、药材等近20多种小众作物上补贴2000万左右,残留实验方面也有一定的补贴。

目前,大田作物竞争激烈,企业为了差异化,避开红海竞争,转向竞争相对较小的小众作物,相信小众作物未来登记方面会有越来越多的机会。

对大企业是保护?对小企业是重压?

新农药管理条例出台后,临时登记也被取消,让企业有点吃不消,倒逼他们做出改变。

走访中我们也发现,产品登记门槛提高无可厚非,更替周期长,并不意味办事效率低,但产品登记时间延长确实对企业来说非常被动,“市场先机被占领,产品更新速度变慢”是大部分企业担心的事情。

不过对大企业来讲,门槛提高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产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保护了企业的发展。

青岛星牌总经理韩海康认为,大公司资料齐备,不怕走正规程序,再者门槛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行业的净化,促进行业的发展。

浙江永农市场部经理熊兴平表示,登记门槛过低,容易形成价格战,很多新产品的问题就会暴露出来。登记门槛提高的话就会把问题拒之门外,很多企业登记时会更加谨慎、全面、认真,暴露出来的社会问题也不多,减少对社会的危害性。同时,农药本身是有毒性的,要求更严格表面上不好,事实上对消费者、农民和经销商都有利,大家要慢慢适应。

江西威敌董事长吴通告诉记者,越是正规的企业,越不担心执法力度严格,因为企业一直严格按规定办事,此次产品登记门槛的提高,我们不能站在企业的角度去看问题,要从行业角度长远来看,这是对正规企业的一个保护。

新安化工集团技术部经理秦龙也表示,门槛提高重点在于规范一些违法的农药企业,对大企业来讲属于正常的产品监督,加大了企业的自律。新安化工是严格按照要求来做的,产品登记严格对公司是有利的。

但是对小企业来讲,情况就不一样了,走访中,一些企业也抱怨产品登记严格让自己压力很大,他们觉得,现在产品本身更新换代就快,产品下不来,就没有开拓市场的武器,市场先机就会被别人抢走,再者费用加大无疑给企业雪上加霜。

对此,笔者想说,如今经营企业,都是伤不起的,登记门槛提高已成事实,笔者也想提醒大家,登记产品时要慎重,产品贵在精不在多,那些依靠产品多而打价格战扰乱市场的做法,最后只会落得遍体鳞伤。

一切有利于行业良性发展的政策都应该支持

目前国家在实施供给侧改革的前提下,淘汰一部分企业是趋势,此次提高登记门槛,大概是考虑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压缩登记;二是鼓励兼并组合,将国内企业最终浓缩成几家大型企业……

其实,从心情上说,每个企业都希望尽快下证,但政策正式实施后,我们只有做好同在一片蓝天下,大家都一样的心理准备。

再者,目前行业整体不景气,农药市场又是僧多粥少,制约企业的杠杆很多,总有一根像稻草一样,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力量。对企业来讲,如果不是痛苦,谁都想坚持,只有痛苦,才有淘汰,才能推进企业的兼并组合,一定程度上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其实,在产品登记门槛提高的现实情况下,有些对策是可以借鉴的,像开展多种模式的联合试验、补助试验,借鉴扩作登记等,新农药研制者可以转让其已取得登记的新农药的登记资料,农药生产企业可以向具有相应生产能力的农药生产企业转让其已取得登记的农药的登记资料等。与此同时,企业在登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政府也会每月开展“企业开放日”进行问题反馈和解决。

总之,一个新的政策的出台,最重要的指标还是要看它是否加速了行业的进步,是否净化了农药的市场,如果能做到加速行业进步,净化市场,那么对这个行业所有的企业来讲,那就是公平的,也应该受到各方力量的支持。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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