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问答 » 种植 » 正文

药用真菌猪苓什么时候种好?怎么种高产?种一亩大约赚多少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07  浏览次数:81026
内容摘要:猪苓又名猪茯苓、猪灵芝、野猪粪、粉猪苓等,是我国一种常见的药用真菌,因具有增强免疫力、抗肿瘤等功效而被广泛作为药用,那猪苓什么时候种好?怎么种高产?种一亩大约赚多少钱?种植时间:猪苓属于低温菌类寄生真菌。一般在12月份冰冻之前或春季3月解冻之后直至5月均可栽培。但冬季栽培比春季栽培要好,因为冬栽可使蜜环菌与猪苓有充足的接触时间,蜜环菌有充足的时间吸取寄主树木的营养进行发育,然后才能确保猪苓菌核的正常生长发育而获得丰产。高产种植技术:1、选地整地猪苓种植应选择湿润,通透性能良好,土壤含水量30~50%微酸性

猪苓又名猪茯苓、猪灵芝、野猪粪、粉猪苓等,是我国一种常见的药用真菌,因具有增强免疫力、抗肿瘤等功效而被广泛作为药用,那猪苓什么时候种好?怎么种高产?种一亩大约赚多少钱?

猪苓-摄图网

种植时间:

猪苓属于低温菌类寄生真菌。一般在12月份冰冻之前或春季3月解冻之后直至5月均可栽培。但冬季栽培比春季栽培要好,因为冬栽可使蜜环菌与猪苓有充足的接触时间,蜜环菌有充足的时间吸取寄主树木的营养进行发育,然后才能确保猪苓菌核的正常生长发育而获得丰产。

高产种植技术:

1、选地整地

猪苓种植应选择湿润,通透性能良好,土壤含水量30~50%微酸性的砂质壤土。坡向以西南或西北向的二阳坡为好,坡度在20~30度之间。地选好后,顺坡挖窖培育,窖深50厘米,长和宽各70厘米。

2、栽培时间

猪苓的栽培时间最好在春季3~4月或秋季7~8月,这时猪苓正度过休眠期进入生长期,密环菌也处在生长期,两者可相互建立良好共生关系。

3、下窖培育

将窖底挖松7~10厘米,放入1/3的腐殖质土,整平后,铺一层浸湿的干柞叶,将猪苓菌棒平放在树叶上,间距6~10厘米。棒与棒之间放一些蜜环菌枝,然后将蜜环菌栽培种撒在树叶树枝上。。将小猪苓紧贴在蜜环菌棒旁。然后填充腐殖土,轻轻压紧,不留空隙,松紧适度,不要压得太实。最后,覆盖细土10~15厘米,窖顶盖枯枝落叶,稍高出地面,使呈龟背形,以利排水。

4、栽后管理

猪苓培育不施肥、不除草,让其保持野生状态,但要经常保持窖土适当湿润,防止人畜践踏和鼠害。也不要任意翻看,以免破坏二者之间的共生关系。

5、采收加工

猪苓多年生习性,一两年内产量不高,栽培三四年才是繁殖旺盛时期。收获中要注意表面土层中的菌核,全年都可以采收,以夏秋季采收为好。色黑质硬的称为老核,这就是商品猪苓,也就是第一代第二代猪苓。在收获时要去老留幼,将已收获的猪苓菌核去杂刷洗,弄得干干净净,然后在日光下自然晾晒,干后即可装运销售,用麻袋或竹箩装,放干燥处保存。

种植效益分析:

大棚种植情况如下:棚栽培二年可收获。平均每平方米产鲜猪苓15-40斤,大棚栽培每平方米成本40元左右。如果每平米产鲜猪苓15-40斤左右计算,培育100平方米,需投资4000元左右,可产猪苓15000公斤,按最低价每斤鲜品10元计算,100平方米的经济效益在15000元以上。

如果露天种植。猪苓可在山地林下,也可在房前、屋后、塑料大棚栽培,栽培3—5年可收获,一般每亩可产鲜猪苓5-20斤。效益不高。

如果挖窖栽培,猪苓窖的规格是长宽各70厘米,除50厘米二年生每窖可产干品2公斤。二年以上采挖,每窖可产干品10-12公斤,按市场价50元/千克计算,二年生每窖效益在100元左右,二年以上每窖效益在500-600元左右。

一般情况下。猪苓在生长3-4年药性最好,一般一平米出鲜品在15-40斤,一亩地合约667平米,一亩出新鲜货在10005斤-26680斤,一般3斤鲜货出一斤干品,那么一亩出干品3000-8893斤干货,和1500-4446公斤,按现在价格200元每公斤算,亩三年毛效益在300000-889200万元,一般一平米成本在40元,一亩地约合667平米,成本约在26620元,除去成本,一年每亩地效益最低纯效益基本在80000-26000元。在8至26万元间,救算是用工等费用除去一万,效益颇丰。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药用真菌猪苓什么时候种好?怎么种高产?种一亩大约赚多少钱?”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wenda/785.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农业问答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问答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