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猪口蹄疫临床症状
猪口蹄疫以蹄部水疱为特征,体温升高,全身症状显著,蹄冠、蹄叉、蹄踵发红,形成水疱和溃烂,有继发感染时,蹄壳可能脱落,跛行,喜卧,鼻盘、口腔、齿龈、舌、乳房(主要是哺乳母猪)也可见到水疱和烂斑,仔猪可因肠炎和心肌炎死亡。
二、口蹄疫的治疗方法
1、口腔可用清水、食醋或0.1%的高锰酸钾洗漱,在糜烂面上涂抹1%-2%的明矾或碘酊甘油(碘7克、KI5克、酒精100毫升,溶解后加入甘油100毫升),也可用冰硼散。
2、蹄部用3%来苏儿洗涤,擦干后涂松馏油和鱼石脂软膏,然后用绷带包扎。
3、乳房可用肥皂水或2%-3%硼酸水清洗,然后涂抹青霉素软膏或其他防腐软膏,定期挤奶防止乳房炎。
4、恶性口蹄疫病畜除局部治疗外,可用强心剂和补剂,如安那如、葡萄糖盐水等,用结晶樟脑口服,每天2次,每次5-8克,可收良效。
三、口蹄疫预防措施
1、绝对不能在有疫病的地区购买猪及其肉尸、头、蹄、下货等。
2、发生口蹄疫后,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市、区)政府汇报,由政府划定疫情点并下达封锁令。根据“早、快、严、小”的原则,就地扑灭疫情,并通知邻近地区,组织联防。
3、新疫区应采取果断措施,就地扑杀病猪和同群猪,有条件时,肉尸、头、蹄、下货严格按《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进行无害处理,无条件的要加盖火碱后深埋处理。
4、疫情发生后,关闭区内畜禽市场,加强屠宰检验,严防疫情扩散。疫区内的病畜和可疑病畜应封锁在疫区内,由专人护理,固定饲养工具。病畜尸体消毒后深埋,不能食用,病畜的粪便,垫土须经密封发酵后方可施用。最后一只病猪痊愈或死亡后,再过14天新发病畜出现时,经彻底消毒(包括畜体消毒),才可以解除封锁。但痊愈的病畜在解除封锁后至少1年不得运出,易感动物也不得运入。
5、经毒型鉴定后,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健康猪进行预防注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