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竹鼠养殖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中华竹鼠属于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驯养中华竹鼠必须办理非重点保护动物的驯养证和野生动物经营证,非重点保护动物的驯养证和野生动物经营证由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审核。
二、办理条件
1、有适合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要设备。
2、具有和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适应的资金、人员和技术。
3、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种源、饲料来源有保证。
三、办理程序
1、由申请人向县林业局递交申请表,随后提交中华竹鼠养殖规模、技术、资金、市场分析等相关内容的可行性报告,同时提供中华竹鼠种源合法来源证明和养殖场地的图片。
2、由县林业局野生动物植物保护管理站现场验证。
3、验证符合条件,由申请人填写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销售、收购、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申请书(一式两份),县林业局野生动物植物保护管理所将申请书、申请表、可行性报告书等相关资料提交到市级林业局野保科审核审批。市局审查合格后,发行“两证”。
4、此外,两证办理后,应当向当地工商部门办理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