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问答 » 问答 » 正文

核桃苗育苗技术,从选择种子、田地、处理种子等方面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13  浏览次数:81150
内容摘要:一、种子选择核桃选择种子时,应选择适应性强、丰产稳定、壳薄、种仁饱满、取仁容易、出仁率和含油率高、成长健壮的20~40年生的优良单株作为采种母树。一般在9月份,当果皮从绿色变成黄褐色时,种子会成熟。但留种用的应该要比商品用的核桃晚采收10~15天,这样有利于提高发芽率。采回后堆沤,去除青皮,种用核桃不需要漂洗,可以直接晾晒,晾干的种子必须平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不能直接晾在水泥地板、木板或铁板上,以免影响种子的生活力。核桃种子没有后熟期,秋播种子收获后可以带青皮播种,春播种子贮藏时间长,一般贮藏在5℃左右的

核桃苗育苗技术,从选择种子、田地、处理种子等方面说

一、种子选择

核桃选择种子时,应选择适应性强、丰产稳定、壳薄、种仁饱满、取仁容易、出仁率和含油率高、成长健壮的20~40年生的优良单株作为采种母树。一般在9月份,当果皮从绿色变成黄褐色时,种子会成熟。但留种用的应该要比商品用的核桃晚采收10~15天,这样有利于提高发芽率。采回后堆沤,去除青皮,种用核桃不需要漂洗,可以直接晾晒,晾干的种子必须平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不能直接晾在水泥地板、木板或铁板上,以免影响种子的生活力。核桃种子没有后熟期,秋播种子收获后可以带青皮播种,春播种子贮藏时间长,一般贮藏在5℃左右的通风干燥处。

二、选地作圃

在核桃育苗过程中,无论采用大田育苗还是自给自足的庭院育苗,都要选择地势平坦、背风向阳、土质疏松、土壤深厚肥沃、灌溉方便、排水良好的土地。选好田地后,可以深耕或深翻,精细整地,做到上虚下实、土细地平、肥土均匀。一般在霜降前进行,在整地的同时要施足底肥,其中农家肥每亩3000~5000公斤,磷酸钙每亩50公斤。整地结束后,根据地形和育苗量的多少来制作苗床。

三、种子处理

核桃秋播种子无需处理,可直接带青皮播种。春播种前应进行种子处理,以确保发芽。通常的方法是冷浸日晒法,将种子浸泡7~10天,每天更换水,使种子吸水膨胀,待有少量种子裂口,取出后在土场或地面晒2~3小时即可播种。

四、播种管理

1、播种时期

核桃分为秋播和春播,秋播应在土壤冻结前进行,不能过早或过晚。否则,会影响发芽力。秋天播种容易受到老鼠和兔子的侵害,所以大多选择春季播种育苗。春季播种应在土壤解冻后,一般在3月下旬4月初进行。

2、播种方法

核桃常用点播法,在制作好的苗床内按照行距20~30厘米,株距15厘米进行点播,种子缝合线垂直于地面,种尖向一侧摆放,这样核桃在出苗后能苗木根系舒展,苗茎直立,生长健壮。播种深度一般为6~8厘米,播种后覆盖土壤9~12厘米,播种时应遵循秋深春浅、干深涝浅的原则。

3、亩播种量

核桃播种量因株行距和种子大小及质量而异,一般干核桃每亩种植100~150公斤,约9000~12000粒,亩产苗8000~10000株,青核桃每亩种植400~500公斤。另外,无论是大田还是庭院育苗,都最好采用春季覆盖膜育苗法,这样出苗早,育苗整齐,苗木生长周期长。

4、施肥灌水

核桃春播后20天左右发芽出苗,40天左右出齐,如果不是土地过于干旱,出苗前是不需要灌水。如果灌水过多,会造成地面板结。若墒情过差,可及时浇水,并进行浅耕松土。幼苗出齐后,为了加快幼苗生长,应及时浇水。五月和六月是幼苗生长的关键时期。要根据土壤的湿度情况浇水2-3次。结合追施速效氮肥,每亩每次追施尿素10公斤,7月和8月雨量较大,磷钾肥可适当施用。

5、中耕除草

核桃地野草生长快,繁殖力强,与幼苗争夺水份和养份,有些杂草还是病虫的媒介和寄生场所,因此核桃苗圃地要及时进行中耕除草。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核桃苗育苗技术,从选择种子、田地、处理种子等方面说”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wenda/4796.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 核桃苗
 
[ 农业问答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问答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