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问答 » 问答 » 正文

苹果树腐烂病防治技术,苹果树腐烂病的传播途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28  浏览次数:81190
内容摘要:一、苹果树腐烂病危害的症状病枝受害,病斑有溃疡和枝枯两种。溃疡型病部呈红褐色,水渍状,稍隆起,病组织松软腐烂,有黄褐色汁液流出,有酒糟味,后期干燥收缩,下陷,病部有明显的黑点(就是分生孢子器),潮湿时从黑点流出橘黄色卷须状物。枝枯型多发生在树枝、果台、干桩等部位,病部不呈水渍状,迅速失水枯萎,造成全部树枝枯死,产生黑色小粒点。果实受害,病斑暗红褐色,圆形或不规则形状,有轮纹,呈软腐烂状,略有酒糟味,病斑中部有明显的黑点。二、苹果树腐烂病的传播途径苹果树腐烂病主要是菌丝体、分生孢子器和子囊壳在病树组织和残体

苹果树腐烂病防治技术,苹果树腐烂病的传播途径

一、苹果树腐烂病危害的症状

病枝受害,病斑有溃疡和枝枯两种。溃疡型病部呈红褐色,水渍状,稍隆起,病组织松软腐烂,有黄褐色汁液流出,有酒糟味,后期干燥收缩,下陷,病部有明显的黑点(就是分生孢子器),潮湿时从黑点流出橘黄色卷须状物。枝枯型多发生在树枝、果台、干桩等部位,病部不呈水渍状,迅速失水枯萎,造成全部树枝枯死,产生黑色小粒点。果实受害,病斑暗红褐色,圆形或不规则形状,有轮纹,呈软腐烂状,略有酒糟味,病斑中部有明显的黑点。

二、苹果树腐烂病的传播途径

苹果树腐烂病主要是菌丝体、分生孢子器和子囊壳在病树组织和残体内越冬,病原菌可以在病部生存4年左右。次年分生孢子器内排出分生孢子,通过雨水飞溅传播,从伤口侵入。病原菌具有潜伏浸染特性,当树体及其局部组织衰弱时就会扩大蔓延。一般3~5月浸染,7~8月开始发病,早春为发病高峰,晚春后抗病力增强,发病锐减。苹果树腐烂病的发生与树势、伤口数量、愈伤能力等密切相关,管理粗放和周期性冻害是主要流行因素。

三、苹果树腐烂的发病条件

腐烂病菌分生孢子和子囊孢子的萌发适温为25~30℃,在5℃的条件下长时间萌发。种植管理粗放和冻害是腐烂病流行的主要诱因。土壤有机质少、土壤板结或保水保肥力差,根系生长不良,复合肥不足,偏施氮肥,结果过多,大小年严重,早期落叶等造成树势衰弱的果园,发病均较重,反之则轻。地势低洼后期果园积水时间过长,贪青徒长,休眠期延迟,容易冻害果园,发病也很重。北方周期性冻害,导致树体大面积冻伤是腐烂病大范围流行的重要原因。

四、苹果树防腐病技术

1、加强栽培管理:壮树抗病,合理修剪,调整树势,调整树体负荷量,克服大小年现象,增施加有机肥料,合理搭配氮、磷、钾肥和中微量元素,做好果树防寒,减少冻伤口,结果树进行涂白,常用涂白剂,石灰:食盐:水:动物油(10:1:30~35:0.2),一般在果树落叶后进行,涂干高2米。

2、及时清洁果园:及时清洁果园可减少病原菌,发现病原斑及时清除,修剪时清除病枝、残桩、病原台,及时清除烧毁切除病原枝、病死枝,切锯口及其他伤口用药剂或油漆封闭,减少病原菌感染途径。

3、采用药剂预防:早春树体萌发前喷洒杀菌剂,药剂有格润或施纳宁水剂500倍液、3~5度石硫合剂、5%菌毒清水剂500倍液等,6~7月可用上述药剂涂抹树体大枝,连续几年预防有明显效果。

4、采用病疤治疗

(1)刮治法:在伤口周围延长0.5厘米用刀切开木质部的保护圈,彻底去除圈内的病皮和健皮,集中烧毁塑料布上的病组织。用刀深切已经暴露的木质部1~1.5厘米后涂药处理。可以用格润5倍液、5%菌毒清水剂5倍液等涂抹,处理后20天再涂抹一次。

(2)敷泥法:用水和泥做泥饼,涂在伤口及其周围5~8厘米的范围内,厚3~4厘米,用塑料布或牛皮纸扎紧固。该方法应在春季进行,次年春季解除包扎物,清除病残组织后涂药消毒保护。

(3)脚接法:采用脚接(或桥接)可提高树体对营养和水分的运输能力,有利于树势的恢复,延长结果年限。该方法广泛应用于老果区,新果区可积极推广。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苹果树腐烂病防治技术,苹果树腐烂病的传播途径”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wenda/4781.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 苹果树腐烂病
 
[ 农业问答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问答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