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问答 » 问答 » 正文

兰花白绢病的防治方法,症状和发病特点如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15  浏览次数:8297
内容摘要:一、兰花白绢病的发生症状1、白绢病的发病始于兰株附近的茎部,初呈黄色至淡褐色的流水病斑,后变褐至黑褐色腐烂,并在根际土壤表面和茎基部蔓延,破坏茎部并感染幼叶和根部,叶鞘、根群产生白菌丝。2、受害部位呈水渍状,腐烂变软,发黑,直至叶片枯萎,病菌蔓延至假鳞茎,菌核由白色变为红褐色至茶褐色坏死,严重时整株叶丛枯死。二、兰花白绢病的发病特点1、兰花白绢病原为半知菌亚门真菌,病菌以菌核在土中或肥中及未腐烂的残体上越冬,冬季温度高的地区菌丝也可以在未腐烂的残体越冬,菌核第二年萌发,在土中蔓延,从兰叶基部侵入为害。2、

兰花白绢病的防治方法,症状和发病特点如何

一、兰花白绢病的发生症状

1、白绢病的发病始于兰株附近的茎部,初呈黄色至淡褐色的流水病斑,后变褐至黑褐色腐烂,并在根际土壤表面和茎基部蔓延,破坏茎部并感染幼叶和根部,叶鞘、根群产生白菌丝。

2、受害部位呈水渍状,腐烂变软,发黑,直至叶片枯萎,病菌蔓延至假鳞茎,菌核由白色变为红褐色至茶褐色坏死,严重时整株叶丛枯死。

二、兰花白绢病的发病特点

1、兰花白绢病原为半知菌亚门真菌,病菌以菌核在土中或肥中及未腐烂的残体上越冬,冬季温度高的地区菌丝也可以在未腐烂的残体越冬,菌核第二年萌发,在土中蔓延,从兰叶基部侵入为害。

2、菌核对不良环境的抵抗力强,在土中可生存数年,借用流水、灌溉水、雨水溅射和施肥传播。土壤偏酸,发病最严重,高温多湿天气容易诱发病害。4月至5月开始感染,6月至8月发病高峰,病害迅速发生,导致受害兰株腐烂死亡。

三、兰花白绢病的防治方法

1、兰花白绢病在基质偏酸(pH值小于5.3)时容易发病,因此在基质中混合1/10体积比的草木灰,或者浇施0.3%的石灰水提高pH值,达到6.5左右,可以减少白绢病的发生,效果显着。

2、兰花基质土壤用0.2%五氯硝基苯500倍液、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600倍液消毒,也可用五氯硝基苯500倍液或70%甲基托布津可湿粉剂800倍液喷洒根际和土壤,或用五氯硝基苯粉50克拌半干湿细沙土4至5公斤,喷洒在病株根茎处,可有效抑制病情蔓延。

3、南方5~6月多雨季节,土壤湿度大,盆面容易发生白绢病,应立即搬出兰场“隔离”,并将基质扒开,取出染有菌丝的基质,切除病根,喷洒高猛酸钾溶液1000倍液消毒,也可用70%甲基托布津1500倍液喷施根系、伤口,并撒新鲜草木灰在兰根周围,然后覆上基质护根,2~3天后浇水,如果基质湿可推迟5-7天再浇,防治效果良好。

4、兰花白绢病发时应用医用氯霉素针剂2000倍水溶液,喷洒病株,每日一次,连浇3次。发病时应切除病叶,改善通风条件,将全株兰浸泡在10%的硫酸铜溶液中消毒。对于附近的兰株,也要全面喷洒,淋湿基部、盆面,每天喷洒一次,连续喷洒两次,可以控制病情,预防效果好。

5、兰花新芽出土后,每用0.05%氯霉素喷一次,连续喷2~3次,如盆土干燥时,可用此药浇施,以预防细菌感染。也可喷阿斯匹林1500倍溶液,可以提高兰株的免疫力,阻止病原菌的侵入和扩散。

6、兰花新芽的伸长期和叶片的伸长期可以选择医用青霉素、链霉素、氯霉素或青霉素混合稀释成2000倍的液体,喷洒病株,全面喷洒药物,每3~4天喷洒一次,连续喷洒两次,预防效果好。

7、兰花发病后喷50%苯来特可湿性粉剂1000倍,或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500倍,或50%托布津可湿性粉剂500倍液或70%百菌清可湿性粉剂800倍液,每7~10天喷洒一次,喷洒2~3次,预防效果良好。

8、兰花发病后,可在阴雨和降雨前后喷药预防,可采用50%速克灵粉剂500倍,或50%农利灵(乙烯菌核利)粉剂500倍液,杀毒矾500至600倍液,5%井冈霉素水剂300倍液,喷株茎、叶片、盆面,预防效果显着。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兰花白绢病的防治方法,症状和发病特点如何”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wenda/4581.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 兰花白绢病
 
[ 农业问答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问答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