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问答 » 问答 » 正文

提高果子狸繁殖力的方法,怎样提高幼狸的成活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06  浏览次数:8911
内容摘要:一、培育高繁种群1、想要获得繁殖能力强的种狸群,必须定向选择。(1)母狸:性情温顺,产仔率高,每胎不低于3只,母狸乳头排列整齐对称,泌乳能力强,母性好,没有吃仔狸的坏习惯。(2)公狸:生长速度快,饲料报酬高,体重6公斤-6.5公斤,雄性强,双睾对称,大小适中,毛色要求灰黄,头面黑白交叉清晰。要想获得稳定优良的繁殖群体,必须经过3~4代的定向培育积累才能形成。2、配种关:选择在母狸发情征兆最明显交配,老配早、少配晚、中配中间,交配方式可采用重复配种和双重配种。重复配种是指在母狸的—个发情期内,用

提高果子狸繁殖力的方法,怎样提高幼狸的成活率

一、培育高繁种群

1、想要获得繁殖能力强的种狸群,必须定向选择。

(1)母狸:性情温顺,产仔率高,每胎不低于3只,母狸乳头排列整齐对称,泌乳能力强,母性好,没有吃仔狸的坏习惯。

(2)公狸:生长速度快,饲料报酬高,体重6公斤-6.5公斤,雄性强,双睾对称,大小适中,毛色要求灰黄,头面黑白交叉清晰。要想获得稳定优良的繁殖群体,必须经过3~4代的定向培育积累才能形成。

2、配种关:选择在母狸发情征兆最明显交配,老配早、少配晚、中配中间,交配方式可采用重复配种和双重配种。重复配种是指在母狸的—个发情期内,用同1只公狸先后配种2次。双重配种是指母狸在一个发情期内,用2只公狸先后同母狸交配。交配相隔的时间均为20小时左右。

二、缩短生产周期

1、实行人工喂奶,缩短仔狸的哺乳期。每年5月份以前,所生的第一胎幼狸,在出生后7~10日龄将幼狸拿出来放入育仔箱内保温,配制乳汁喂养。初始温度要求29℃,20天后降至26℃。人工乳汁的配方是奶粉25克、麦乳精30克、白糖10克、钙片1张、酵母1张,用热水兑成250毫升,冷却到40℃时加入复合维生素B溶液3~5毫升,放入奶瓶中饲喂,每天4餐,30日龄后开始训练幼狸采食,45日龄后 ,幼狸能很好的吃食,并逐渐断奶,补饲要少放勤添。

2、公母狸混养,使休情期母狸提早发情。公母狸同笼(圈)饲养,可促进母狸发情、并配。或将未发情的母狸与正在发情、交配的母狸靠近或同笼(圈)养,通过发情母狸发情、交配的行为影响,刺激不发情的母狸动情、排卵。

3、药物处理断奶后乏情的母狸。对于断奶15~20天后不发情的母狸,可用性激素催情,用乙烯雌酚片喂服,每次10片,连续3天。同时,适当提高食物中微量元素硒和维牛素E的含量,以便提高公母狸的性功能。

三、提高幼狸的成活率

1、母狸分娩和幼狸的饲养管理

母狸妊娠一个月后,必须单独在产房喂养,以防止狸群相互干扰和打架导致流产或死胎。为了保证母狸的安全分娩,必须根据配种日期推算预产期。每只种狸都要建立档案,每天都要记录。预产期为在地卜捡到最后一颗肉丸(阴道栓)后的第58天,超过80%的母狸在这一天产仔,因此必须做好接产的准备。对“假死”的幼狸,清理鼻子里的粘液后,可做人—厂呼吸,对有“食仔症”的母狸应及时制止。母狸难产时,给予助产或做剖腹产,如果出现产道大出血,应立即用脱脂棉堵塞阴道,并及时注射维生素K10毫克。分娩后的母狸1~2天内给予温红糖水饮用,3天后增加喂食量。幼狸在7日龄内要注意补铁,用“富铁力”肌肉注射,剂量为1毫升/只。

2、精准的饲养管理是提高成活率的重要因素

幼狸在45日龄及时驱虫,用左旋咪唑按照说明量混合材料喂食,连续服用2天,同时给予足够的微量元素、维生素、钙等,增强体质,提高抗病能力。60日龄开始接种疫苗,首先注射小儿麻疹疫苗,半个月后再接种犬接五联种疫苗。接种疫苗时,幼狸一定要健康。同时给幼狸每天服1丸旅游安宫丸,连服3天,效果很好。幼狸生病或体虚时,可喂板蓝根冲剂4~5天,每天2包,幼狸病好后,再加喂旅游安宫丸,基本上幼狸就能安全渡过危险关了。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提高果子狸繁殖力的方法,怎样提高幼狸的成活率”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wenda/4463.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 果子狸
 
[ 农业问答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问答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