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最新一批国家级制种基地名单,而获得此荣誉之后可以享受到一定的奖励,因此也引起了基层领导干部的注意。那国家级制种基地如何认定?申报条件具体有哪些呢?
一、国家级制种基地如何认定?
国家级制种基地认定对种子基地要有一定生产规模,其种子(苗)生产规模应位居全国前列,近3年年均种子(苗)生产面积达到一定规模。基地认定坚持大稳定小调整,按照申报县(市、区、场)良种综合生产能力严格遴选、优中选优、有进有出。
此外,根据基地考核评估结果和有关方面发现的问题,此次认定取消了少数产能下滑严重、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实施不力的县(市、区)的国家级制种大县资格。
二、国家级制种基地申报条件具体有哪些?
1.一是作物种植数量要求:
杂交水稻2万亩以上,玉米3万亩以上,常规水稻、小麦、花生10万亩以上,棉花1万亩以上,大豆东北地区10万亩以上、黄淮海地区5万亩以上。其他作物种子(苗)产量不低于该作物全国年度商品种子(苗)总量的2%。
2.二是其它相关要求:
近3年种子调出量应占到该基地种子生产量的50%以上。对育种加代繁殖、反季节种植鉴定、应急制种等具有重要作用的南繁冬繁夏繁基地,应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企业和科研单位从事繁殖鉴定。
此外,还应具备较好的生产条件、基地集中稳定,监管能力较强,以及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这也意味着当地贯彻落实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坚决有力,有种子基地发展规划、可量化可考核的扶持基地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等。
总得来说,国家级制种基地认定需要县(市、区、场)进行申报,并且达到一定规模才能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