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国家将推出一批高标准的合作示范社,而2022年度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开始啦!那申报条件有哪些?附申报流程和入口如下:
一、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开始啦!
5月18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本次拟评定国家示范社2127家(含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197家),其中北京农业农村申报名额为13个,供销、林草分别1个。而河南分配名额最多,农业农村92个,林草11个,供销20个。其次再是湖南,农业农村83个,林草14个,供销24个。
二、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申报条件有哪些?
(一)省级示范社申报条件
1.年度报告公示。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不存在经营异常等情况。
2.财务会计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07〕15号)规定,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计入相应科目。
3.社务管理规范。依法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代表人数一般为成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低人数为五十一人。
4.社会声誉良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社风清明,恪守信誉,公平竞争,在当地影响大,示范带动作用强,不存在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
(二)其它示范社申报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有具体的章程,在民政或市场监管(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社团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资格;
2.管理制度比较健全。有明确的财务管理、灌溉管理、工程管理、水费征收和使用管理等制度;
3.组织运转基本正常。管理目标任务明确,管理人员责任心强,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资金、经营管理规范,用水、经费使用公开透明。
三、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申报流程和入口
1.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向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及其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自愿申报,并承诺未开展非法金融活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申报主体通过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管理系统(www.zgnmhzs.cn)填报申报材料。
2.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水利、林草、供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征求发改、财政、税务、市场监管、银行保险监管、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意见,经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其他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复核,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3.于2022年6月15日前,通过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管理系统完成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填报并在线提交。
总得来说,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已经开始,到6月中旬结束。由于每个地区的申报条件不一样,具体以当地规定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