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问答 » 农业 » 正文

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治方法是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08  浏览次数:8464
内容摘要:水稻是我国重要粮食作物,在我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水稻在种植过程中,常常面临着病虫害带来的减产。农民这时会采取喷施农药的方式来减少病虫害。但农药的过度使用,会影响水稻的产量。那么水稻病虫害的绿色防

水稻是我国重要粮食作物,在我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水稻在种植过程中,常常面临着病虫害带来的减产。农民这时会采取喷施农药的方式来减少病虫害。但农药的过度使用,会影响水稻的产量。那么水稻病虫害的绿色防治方法是什么?

选择抗病品种

抗病性强的育种品种,主要品种有:蓉7优528、宜香优1108、蜀优217、金古优3301、内5优768、京优781、Q优28、宜香优2215、华优357、蓉3优907、蓉18优662、乐优198、江优126、川优8377。

在农业控制的基础上提高作物抗性

农业防治措施的应用和合理的栽培管理可以促进水稻生长,提高水稻抗病性。

(1) 推广塑料盘育苗和旱育秧技术,培育壮苗,提高水稻幼苗抗病性

(2) 减少田间侵染源,及时清除生长期的病株、穗,集中销毁,如苗期疫病株、稻瘟病穗、稻曲病果、田间纹枯病核等;避免在病田种植

(3) 合理施肥,充足的基肥,避免部分和过量施用氮肥,适当增加磷钾肥的施用,提高水稻抗病性

(4) 合理密植,增加田间通风和透光率;加强水肥管理,经常进行浅水灌溉,雨后及时排水,特别是后期见干湿,促进水稻叶片衰老,增强抗病能力

水稻精准定量栽培技术,实现控病增产

水稻精确定量栽培技术是以水稻叶龄模型和群体质量为基础的。通过准确定量播种量、插秧密度、氮肥总量和前后施用比例,合理推广和控制水肥,水稻可以按照“小群体、壮体、高积累”的设计模式生长,充分发挥个体优势,改善栽培环境,控制水稻病虫害,实现优质、高产、高效、安全的综合生产目标。

水稻精确定量栽培的交叉指导原则:壮苗、扩行、减苗、调肥、控水。

实际措施

温汤浸种:可防治水稻茎尖线虫病。首先,将稻子在冷水中浸泡24小时,然后在45-47℃的温水中浸泡5分钟,然后在52-54℃的温水中浸泡10分钟。立即取出并冷却,促进发芽和播种。

科学合理使用化学农药

化学防治仍是防治水稻病害的主要手段,但要科学、合理、安全地用药,充分发挥化学防治的作用。

(1) 播种前种子处理。

播前用咪鲜胺种子处理对水稻秧苗病害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干苗可用25%石宝可或西维因2000倍液浸泡,地膜苗可用25%石宝可或西维因3000倍液浸泡72小时。或使用壮苗剂II进行种子处理,用150ml处理5kg芽粒种子,覆盖10小时后播种,或混播,可减少恶病质的发生,同时促进幼苗生长。使用壮苗剂II后的出苗期比常规育苗晚2-3天是正常的。

(2) 苗期控制

苗木绿、青枯病:低温阴雨有利于干苗绿、青枯病的发生。50%地酮0.6-1.0kg/亩、3%广枯灵240-360g/亩、96%恶戊醇3000-4000倍液等药剂可用于根系灌溉。同时,可以添加磷、钾和叶面肥,促进幼苗生长,提高其抗病性。

苗期末施用粮药:选用40%吡虫啉(富士1号)60-75ml/亩,50%多菌灵1000倍液防治稻瘟病,控制本田期病源基数;

(3) 在田间阶段,应在疾病控制的关键时期合理选择化学品。

稻瘟病:按照“控叶瘟防穗瘟”的策略,在稻瘟病初期选用40%噻唑200-250ml/亩、40%异吡嗪150-200ml/亩(也可防治水稻纹枯病)、40%稻瘟灵(富士1号)75-100ml/亩等药剂进行防治;为防治穗瘟,选用75%三环唑20~25g/亩,孕穗至抽穗期喷施,50~75kg水喷施7~10d,2~3次。注意以上药剂的单一药剂,确保疾病控制效果。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治方法是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wenda/38717.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农业问答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问答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