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问答 » 农业 » 正文

绿色优质水稻如何栽培,怎么科学管理能高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16  浏览次数:8771
内容摘要:绿色优质稻高产高效栽培技术通过选择适宜的种植基地和优质品种,保证了产地安全和优质;通过适宜栽培、有机替代化肥、优化高效施肥、绿色植保等措施,减少化肥和农药的用量,保证水稻的安全和品质;可以防止水稻污染

绿色优质稻高产高效栽培技术通过选择适宜的种植基地和优质品种,保证了产地安全和优质;通过适宜栽培、有机替代化肥、优化高效施肥、绿色植保等措施,减少化肥和农药的用量,保证水稻的安全和品质;可以防止水稻污染,保障环境安全。

绿色优质水稻如何栽培 怎么科学管理能高产

基地选择

基地要远离污染源,条件好,生物多样性好。生产区的土壤、水和大气环境应符合NY/t391-2000标准的要求。同时,应尽量选择小流域独立、隔离条件较好的地区。水田地形应相对平坦,排灌方便,不易受水旱灾害影响。传染病和恶性杂草较少,且相对集中。

品种选择

对品质优良、高产稳产、生育期适宜、抗病虫害能力强的品种要定期选育和更换。常规稻湘早籼45号、杂交稻灵两优722号和珠两优171号可作为早稻选择;常规稻九香碾、外引7号、兴安香占、赣皖县30号(923)、赣皖县40号和杂交稻龙两优534、京两优534可作为一季稻;常规稻美香新站、杂交稻万香优花站、台优398、*湘优2号、台优871等可作为晚稻选择。

种植模式

提倡采用稻鸭(鱼、蛙)共育、畜禽沼气稻等种植模式,大力推行肥(油菜、紫云英、马铃薯)-稻、肥(油菜、紫云英、马铃薯)-稻与栽培相结合的种植体系,增加有机肥来源,提高耕地质量。

合理密植

根据不同育秧方式的要求,适时移栽(抛秧),适当增加密度,平均早稻每亩移栽2.2万~2.5万株,杂交稻每亩移栽2株,常规稻每亩移栽4~5株;一季稻茬12000~16000株,杂交稻每茬1株,常规稻每茬2~3株;晚稻种植1.8万~2.2万茬,杂交稻每茬1~2株,常规稻每茬3~4株。移栽或机插应在有条件的宽行窄株中进行。

优化施肥

有机氮占施氮总量的50%以上,有机肥可以是绿肥、秸秆还田、沼肥、饼肥、畜禽肥和商品有机肥;根据配方施肥推荐卡,实现精准施肥。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和磷肥。化肥氮钾肥基肥、分叶肥和穗粒肥的配比早稻为6:2:2,中晚稻为5:2:3。肥料应符合NY/t394-2000的规定。禁止使用未经国家或省级农业部门登记的化肥、生物肥和重金属超标的有机肥、矿物肥。

科学灌溉

1、控水灌溉。一般每次灌水深度在2厘米左右,稻田露地时间应尽量增加。除晒干期外,其他时段田地不应开裂。

2、提前照几次太阳。当田间秧苗数达到计划穗数的80%时,就开始干地。当秧苗暴露在阳光下,直到田地边缘有轻微裂痕,田地没有凹陷时,用稀水浇灌,使裂痕不加宽,不软化。经过几次阳光照射后,它会在最后两片叶子的顶部重新水化。

3、深水温度调节。在灌浆期遇到不利天气(如早稻高温或晚稻低温)时,可采用10厘米以上深的水进行灌溉调温。

4、不要过早断水。一般在早稻收割前5天和中晚稻收割前7天断水。

绿色病虫害防治

优先采取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理化防治等绿色防治措施。化学农药的使用应严格遵守NY/t393,严格控制化学农药的使用量和安全间隔期,注意合理调配、轮换和交替使用药物,以克服或延缓害虫抗性的产生和发展。化学药品的使用应当符合精确减毒“五个标准”的要求:用药标准、农药品种选择、用药期限、用药量、用药方法。具体防治技术见《水稻病虫害统一防治与绿色防治技术》。

风险提示

① 选择具有市场开发潜力和市场认知度的优质稻米品种,以食味品质为主,兼顾外观品质和营养品质。

② 为保证优质水稻的品质,应采用绿色高效的栽培技术,避免水稻收获与加工的杂交,保证优质优价。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绿色优质水稻如何栽培,怎么科学管理能高产”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wenda/38223.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农业问答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问答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