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问答 » 农业 » 正文

沾化冬枣主要病虫害有哪些,怎么进行综合治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25  浏览次数:8624
内容摘要: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县有3000多年的种植历史。近年来,沾化冬枣病虫害较多。经过多年的综合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提高冬枣的产量、品质和种植效益,制定了以下综合虫害防治方案,供广大种植者参考。沾化冬枣主要病

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县有3000多年的种植历史。近年来,沾化冬枣病虫害较多。经过多年的综合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提高冬枣的产量、品质和种植效益,制定了以下综合虫害防治方案,供广大种植者参考。

沾化冬枣主要病虫害有哪些 怎么进行综合治理

沾化冬枣主要病虫害

害虫:臭虫(包括绿臭虫、苜蓿臭虫和小臭虫)、枣瘿蚊、灰斑蛾(甲虫)、枣瘿螨、红蜘蛛、叶蝉(小绿叶蝉等)、枣镰翅小卷曲蛾(枣粘虫)、梨小心虫(桃的一小部分)、枣尺蠖(架桥虫)、龟蜡蚧、枣粉蚧、枣刺蛾(主要为扁刺蛾、青刺蛾)主要防治对象为盲蝽、枣瘿蚊、灰斑蛾、红蜘蛛、枣瘿螨等,其中臭虫、枣瘿蚊、灰斑蛾(甲虫)是主要的控制对象。

病害:近年来出现的干腐病、细菌性赤霉病、斑点病、炭疽病、环腐病、枣锈病、缩果病、枣疯病,以及绿斑病、黑皮病(又称铁皮病、云纹病)。沾化冬枣病害的发生往往与土壤、肥水管理、栽培技术、越冬基地和气象条件密切相关。特别是斑点病、炭疽病、黑皮病和果实萎缩病与树体的营养水平有关。提倡健康栽培,努力培育树木潜能,提高树体抗病能力。冬枣的主要病害,除分枝展叶期至花果芽期的细菌性疮痂病外,主要集中在幼果期和果实膨大期,如枣锈病、斑点病、炭疽病、环腐病、缩果病等。

综合治理措施

1.从2月到3月,结合修剪,剪除害虫枝条和臭虫卵块,减少月底田间基数,减少田间虫源。

2.在4月上半月发芽前,结合清远,整个花园喷洒5度硫磺混合物1次。

3.4月中旬至5月初:用药三次,即4月中旬的发芽期、5月初第一场雨后第三天的泥鳅孵化高峰、6月底至7月初的泥鳅成虫集中为害期。所用药物:扑热息痛、噻虫嗪、噻嗪、二硝基胍等药物,重点防治臭虫和枣瘿蚊。

4.5月,对多年来红蜘蛛严重发生的地块进行了粘胶处理。在5月底,结合枣瘿螨的防治,在用螺二丁基和螺二丁基乙酯进行一次防治后,用粘胶涂在树干上。五月也是康拉德粉剂防治的关键时期。应将盲象的防治结合起来,防治康拉德粉,在结果前消除康拉德粉的危害。

5.6月冬枣树开园后7~10天,用氯丁脲喷口或喷雾防治。一到两次治疗可以控制蠕虫的危害。在这一时期,我们应该注意盲象和笨象的预防和治疗。

6.7月至8月底,以枣锈病防治为主线,同时防治黑斑病、黑皮病、炭疽病、环腐病等病害。使用杀菌剂三次:7月20日、8月5日和8月20日。使用的药物:吡唑菌酯加丙环唑、戊唑醇或氧化菌酯加氟硅唑,每15天一次(雨后3天内使用效果更佳)。

防治绿斑病:引起绿斑病的害虫主要是臭虫和叶蝉。主要控制时间为7月底至8月底。推广昆虫引诱剂(盲象性信息素)的使用,以减少野外盲象的数量,并在虫害期间(7月25日、8月10日和8月25日)施用三次杀虫剂,以实现全面覆盖。选择整个喷雾剂的药物,如乙醇、噻姆巴坦等。

7.9月至落叶期:做好秋季挖沟施肥工作,增加有机肥和有益菌肥的施用,努力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做到土壤肥沃、环境良好;在使用化肥时,要注意肥料的配比,力求氮、磷、钾的配比合理。从春季追肥开始,应按中氮、低磷、高钾的原则施肥,注意中微量元素肥料的补充;提倡秋季施用基肥,有机肥与无机肥配合合理。采用沟施或环沟施的方法施于土壤,培育优良树势,努力提高枣树抗病性。

以上是沾化冬枣主要病虫害及综合防治措施。内容仅供参考。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沾化冬枣主要病虫害有哪些,怎么进行综合治理”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wenda/37629.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农业问答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问答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