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问答 » 农业 » 正文

水稻缺磷有什么症状,水稻缺磷怎么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20  浏览次数:81173
内容摘要:我国是水稻种植大国,南方水稻种植面积大。在种植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养分缺乏,特别是缺磷对水稻的生长发育有很大影响吗?如何应对水稻缺磷?磷的作用磷是作物生命活动的重要元素。它分布在作物的各个部位,是核蛋白

我国是水稻种植大国,南方水稻种植面积大。在种植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养分缺乏,特别是缺磷对水稻的生长发育有很大影响吗?如何应对水稻缺磷?

磷的作用

磷是作物生命活动的重要元素。它分布在作物的各个部位,是核蛋白的一个组成部分。磷被作物吸收后,转移到旺盛的芽、根尖、籽粒等部位,促进细胞增殖。由于磷能在作物中主动迁移,因此作物不同部位的磷含量有很大差异。磷主要分布在体内重要的代谢反应部位。因此,作物吸收适量的磷可以提高籽粒与茎叶的比例,提高水稻的产量。

在作物生长的早期,细胞数量急剧增加。如果此时能吸收适量的磷,可以促进分蘖、伸长、开花结实,使作物强壮,提高抗病能力。

水稻缺磷症状

水稻生长发育早期,缺磷阻碍生长点细胞生长,植株生长缓慢,个体矮小,茎叶窄而薄,叶直,簇顶均匀,呈簇状,即所谓的“一株香”株型,分蘖少或无分蘖;叶片呈深绿色、灰绿色或灰蓝色;老叶出现红褐色不规则斑点,或沿叶脉出现褐色条纹,造成红枯病。也容易引起亚麻叶斑病;抽穗期和成熟期推迟,产量严重下降。

原因

水稻磷素失衡主要是由缺磷引起的。磷肥进入土壤后,在酸性条件下易被铁、铝离子固定;在弱碱性和钙质条件下,易被钙离子固定。因此,其有效性很低,常常导致水稻缺磷。

磷是人体内核酸的主要成分。缺磷会减缓或不分裂细胞。水稻分蘖期是细胞分裂旺盛的时期,需要大量的磷来满足分蘖的需要。此时缺磷会阻碍分蘖,造成秧苗僵硬。这种秧苗多发生在红壤或黄壤稻田、冷水稻田、高山稻田和还原性稻田。红壤和黄壤全磷含量较低,速效磷含量较低。由于受低温和还原条件的影响,水稻对磷的吸收和代谢功能较弱,因此缺磷。据报道,水稻根系吸收磷的能力在16℃ 仅为33岁时的55.9%℃. 在丘陵坡地的红壤或黄壤水田中,由于易受垄、渗的影响,水温、水温较低,更容易促进缺磷的发生。由于水温和气温的升高,晚稻通常不会出现缺磷和秧苗僵硬的现象。

预防方法

(1) 一旦发现缺磷,可在任何生长阶段在叶片上喷洒0.3%~0.5%的磷酸二氢钾或磷酸钙溶液。

(2) 合理施用磷肥。

① 磷肥早期集中施用。水稻生育前期对缺磷比较敏感,吸收的磷在总磷需求中所占比例也较大,磷在其体内的再利用率较高。生长前期磷素吸收积累充足,后期不因缺磷而减产。因此,磷肥必须早施。同时,由于磷肥在土壤中的流动性小,且水稻生育初期根系分布空间有限,不利于磷的吸收,因此磷肥应适量施用,如浸根。

② 选择合适的磷肥品种。磷肥种类的选择一般是根据土壤的酸碱性来决定的。缺磷酸性土壤宜施用钙镁磷肥、钢渣磷肥等钙质磷肥。当缺磷严重时,应在生长早期施用过磷酸钙;过磷酸钙应用于中性和石灰性土壤。

③ 有机肥与石灰配施。在酸性土壤上施用有机肥和石灰,减少磷的固定,促进微生物的活动和磷的转化释放,提高土壤中磷的有效性。

(3) 做好现场管理措施。

① 选择合适的品种。一是筛选耐缺磷品种;二是早稻易受低温影响,诱发缺磷。可选择生育期较长的中晚熟品种,以减少或防止缺磷的发生。

② 壮苗移栽。水稻苗期应适量施用磷肥等肥料,并及时播种,培育壮苗。壮苗抗逆性强,根系发达,有利于生长初期磷的吸收。

③ 水资源管理。对有地下水渗漏的土壤,应因地制宜开挖挡水沟和导流沟,消除冷水浸泡,提高土壤温度和磷有效性,防止缺磷和僵硬。

以上是水稻缺磷的症状和解决方法。我希望它能帮助你。除了缺磷,水稻在种植过程中还缺乏其他微量元素。因此,种植者应认真观察,均衡施肥,促进水稻健康生长,增加产量和收入。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水稻缺磷有什么症状,水稻缺磷怎么办”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wenda/33765.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农业问答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问答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