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意义。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2021年三亚示范家庭农场的申报条件及申请流程!
2021年1月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亚市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对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基本条件及认定标准做了详细的规定。
一、申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家庭农场经营者应是农民(含农场、林场、渔场职工)或获得长期土地经营权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人员;
2、以家庭为单位专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场地、设施,经营规模达到规定的标准;
3、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可采取生产托管或以雇工形式协助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4、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
5、应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其注册登记的名称应当含有“家庭农场”字样。
二、申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应达到的规模和标准
(一)经营规模适度。
1、种植业。应达到以下经营规模:
①粮食作物和热带作物类。种植面积50亩以上;
②蔬菜类。常年蔬菜基地面积20亩以上;
③其他作物。标准化种植名、优、特水果20亩以上,茶叶、花卉15亩以上,中药材50亩以上;
④设施农业5亩以上。
2、养殖业。养殖场在适养区内,符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有完整的生产、防疫档案,达到以下经营规模:
①生猪:种猪存栏30头以上,或者商品猪年出栏300头以上;
②牛:肉牛年出栏30头以上,或者奶牛存栏10头以上;
③羊:种羊存栏60以上,或者商品羊年出栏150只以上;
④兔:种兔存栏600只以上,或者商品兔年出栏3000只以上;
⑤鸡:蛋鸡、种鸡存栏1000只以上,或者肉鸡年出栏5000只以上;
⑥鸭:蛋鸭、种鸭存栏1000只以上,或者肉鸭年出栏5000只以上;
⑦鹅:种鹅存栏500只以上,或者商品鹅年出栏3000只以上;
⑧鸽子:种鸽存栏1000对以上,或者商品鸽年出栏5000只以上。
3、渔业。从事渔业生产的,年经营收入20万元以上,池塘养殖15亩以上,或者流水养殖10亩以上。
4、其他。从事其它种植业、养殖业或种养结合的,年经营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经营规模参照种植业或养殖业的规模标准。种养结合按照种植业、养殖业规模占比执行。
(二)土地经营权相对稳定。所经营土地相对集中连片,土地承包期或租赁期在5年以上。
(三)生产经营管理规范。按照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有相关的生产标准和管理制度,家庭农场经营活动有比较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
(四)具备相对应的农业技能。家庭农场经营者应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能力,掌握必要的农业生产技术。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家庭农场应主动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生产、销售的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入驻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
(六)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具有一定的联农带农能力,重点在技术推广、带动辐射、农民就业、产销对接、品牌共享等方面带动周边小农户发展。
三、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的一般程序
1、印发通知。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开展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工作的通知,开展认定工作。
2、自愿申报。根据通知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农场,向辖区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3、初审推荐。由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推荐上报市农农业农村局。
3、评选认定。由农农业农村局组织评选认定。
4、发文公布。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评审结果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示后无异议,由市农业农村局授予“三亚市示范家庭农场”称号。
四、申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三亚市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
(二)基本情况介绍(农场从业人员、生产类别、规模、技术装备、经营状况、家庭收入及与之对应指导服务的专业辅导员或农技员等);
(三)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复本复印件);
(四)会计报表或财务收支记录;
(五)土地流转合同、林权证明和土地流转协议(复印件);
(六)从业人员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个人征信报告;
(七)农场执行的生产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
(八)“三品一标”认证使用和注册商标相关证明(复印件);
(九)家庭农场或农场主其它荣誉证明件。
以上便是三亚市示范家庭农场的认定条件了,被评定为示范家庭农场的,在申报相关政策扶持、项目建设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