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问答 » 农业 » 正文

非转农户口的最新政策2021:非转农后能不能享受村民待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16  浏览次数:8402
内容摘要:随着国家对农村的惠农制度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人感受到了农业户口的重要性,开始进行非转农户口,那2021年非转农户口的最新政策是怎样的?非转农后能不能享受村民待遇?一、2021年非转农户口的最新政策是怎样的?1.

随着国家对农村的惠农制度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人感受到了农业户口的重要性,开始进行非转农户口,那2021年非转农户口的最新政策是怎样的?非转农后能不能享受村民待遇?

非转农户口的最新政策2021

一、2021年非转农户口的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1.2021年湖南非转农户口的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根据《湖南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可知,依法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并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公民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农村宅基地的所在地。《办法》还规定,2月3日后将户口由乡村迁往城镇的公民,要求返回办理乡迁城时的迁出地落户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迁出地。

2.2021年山东非转农户口的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根据最新相关规定可知“允许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入乡返乡创业就业的高校学生、退伍军人,以及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原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回农村落户”。

3.2021年江苏非转农户口的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新政放宽了农村地区部分户口迁移条件。原来,想将户口迁往农村地区,需要本人在农村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和承包土地,在现户口所在地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合法稳定就业。从2019年1月1日起,该条件放宽为本人在农村地区有产权住房即可。投靠配偶的,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放宽至本人、子女、父母、(外)祖父母。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目前的政策不一,因此非转农或者农转非之前一定要慎重,别到时成为黑户。

非转农后能不能享受村民待遇

二、非转农后能不能享受村民待遇?

非转农成功后能享受村民待遇,但目前非转农很难,需要先征得当地村委会同意,且符合迁回条件,然后再拿着当地村民小组同意接收书面证明、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再持证明书去乡镇派出所,递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户口准迁证。

此外,只有以下这几类人才可非转农:

1.未满十八岁的随迁子女

有些农民朋友为了让自己的子女受到更好的教育,会通过买房等手续变更户口性质,但如果子女未满是十八岁,农村仍然是农村户口迁名下还拥有宅基地的,孩子户口可由非转农。

2.被征地的非农户人员

有些农民朋友是因为被征地所以户口性质发生了转变,为了保护这类人的权益,可允许他们再次迁回农村,但前提是当地村委会组织同意。

3.达到退休条件且原本就是农村户口

有些农户朋友原本就是农村户口,但由于工作性质才把户口迁出去了城市,但如果是达到了退休条件且农村宅基地产权仍在,是可以迁回来的,但需要当地派出所、村委会等组织同意。

4.夫妻有一人户口在村里

夫妻双方如果有一方的户口为农村户口,而非农村户口的那一方在城镇并无固定房产、资产、工作等可以提交相关证明迁回来。

5.大学生返乡创业

通常读大学的时候,农村户口的学子都会把户口迁到学校去,而学子毕业后,在当地并为稳定工作且想回乡创业的,可以拿着相关证明去当地派出所申请迁回。

6.退伍军人回原籍

对于一些当兵的军人来说,由于入伍期间户口发生了迁移变化的,退伍后想迁回农村的,可以提供相关证明申请迁回。

7.“四无”非农户人员

这个“四无”指的是在城镇没有固定住所、没有基本收入、没有工作、没有结婚等人员,如果父母原本就属于农户且拥有自己的宅基地,可以凭借相关证明,再征得当地村委会同意后把户口迁回来。

非转农户口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部分地区2021年非转农户口的最新政策,且非转农后能享受村民待遇,因此想农转非的要慎重了。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非转农户口的最新政策2021:非转农后能不能享受村民待遇?”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wenda/24766.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农业问答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问答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