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问答 » 农业 » 正文

草鱼一年两季高产技术汇总!水产养殖户来看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22  浏览次数:8507
内容摘要:草鱼是四大家鱼之一,受到了市场的喜爱,但是草鱼的养殖周期比较长,许多的养殖户不太愿意养。但是目前采用高产技术,可以实现一年两收的草鱼。下面一起看看草鱼一年两季高产技术汇总。一、养鱼前准备1、池塘选择选

草鱼是四大家鱼之一,受到了市场的喜爱,但是草鱼的养殖周期比较长,许多的养殖户不太愿意养。但是目前采用高产技术,可以实现一年两收的草鱼。下面一起看看草鱼一年两季高产技术汇总。

草鱼一年两季高产技术汇总

一、养鱼前准备

1、池塘选择

选择水源充足且上游无污染源、排灌方便、常年有微流水的池塘。池塘大小以0.2公顷~0.67公顷为宜,水深1.5米~2米。

2、池塘消毒

在鱼种放养前10~15天,用7千克/667平方米·米~10千克/667平方米·米漂白粉带水清塘消毒,或用75千克/667平方米·米生石灰对水趁热全池泼洒。

二、鱼种放养

第一季于春节前后开始,以放养草鱼鱼种为主,适当混养鳊、鲤、鲢、鳙鱼。草鱼规格350克/尾~400克/尾,放养密度600尾/667平方米;鳊鱼规格200克/尾~250克/尾,放养密度500尾/667平方米;鲤鱼规格100克/尾~150克/尾,放养密度100尾/667平方米;鲢鱼规格300克/尾~400克/尾,放养密度100尾/667平方米;鳙鱼规格150克/尾~200克/尾,放养密度20尾/667平方米,以保证端午节前能全部出塘上市。第二季于端午节后开始,全部放养尾重150克~200克的草鱼鱼种,放养密度600尾/667平方米,养至年底一般尾重均可达到1.25千克以上。放养前,全部鱼种均用4%食盐水溶液浸浴消毒10~15分钟,以预防各种细菌性疾病和水霉病。

三、饲料投喂

1.饲料种类。选用粗蛋白质含量28%~30%的草鱼专用沉性颗粒饲料,养殖前期颗粒饲料的粒径2.5毫米,养殖后期颗粒饲料的粒径3.5毫米。饲料系数为1.6。

2.自动投饵机的安装使用。该机采用220伏单相照明电源,功率90瓦,料箱容积80千克,投饵面积范围达80平方米。自动投饵机可安装在紧邻管理房的池塘边,电源开关安装在管理房内。投喂时只要打开室内的电源开关,自动投饵机即可按照设定的程序定时、间歇性地将颗粒饲料均匀地向池塘内抛洒。饲料投喂完毕(每餐的投喂时间设定为1小时)可自动关闭电源。面积0.67公顷以内的池塘安装1台自动投饵机即可。

3.投喂方法。鱼的摄食能力与水温的高低密切相关。水温低则鱼的摄食能力弱,水温高则鱼的摄食能力强。所以,养殖前期曰投喂按池塘内草、鳊、鲤鱼总重量的2%~3%计算,养殖后期改为5%~6%。如遇闷热、寒流、大暴雨等天气可酌情减量。每曰投喂2次。

草鱼一年两季高产技术汇总

四、日常管理

对于高密度的精养生产模式,日常管理工作主要是保持良好、稳定的水质,重点防缺氧泛塘。

1.加注新水。坚持昼夜不断地小流量充水。遇严重浮头时应加大充水量。

2.提早巡塘。轻浮头是从凌晨5~6时开始,7~8时太阳出来后消失,这是正常现象。重浮头则从下半夜3时开始,若未及时采取措施,至5~6时就会导致泛塘死鱼。因此,下半夜3时要起床巡塘1次,特别在小满、芒种这两个季节最易发生重浮头。如发现重浮头,应及时采取加注新水并开启增氧机增氧等措施,以防泛塘。

3.适时开启增氧机。面积0.67公顷以下的池塘,配备1台0.75千瓦的单相喷水式增氧机即可。轻浮头时,可在早晨5~6时开机至8~9时浮头消失后停机。在小满、芒种这两个季节,如遇雷雨、闷热天气,应在半夜12时开机至次日8~9时停机。

五、病害防治

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巡塘时,如发现进水口处有草鱼集群且鱼体发黑现象,即为发病预兆。此时全池泼洒1毫克/升漂白粉,连续2~3天,可制止病害。第二季养殖期间一般不发病。第一季养殖的主要病害是草鱼"三病"、出血病。

六、适时捕捞

经过5个月的饲养,第一季投放的各类鱼种已基本达到商品规格,在5月底前要全部捕捞上市。此时正值端午节前后,属鲜鱼供应淡季,市场销售价格高。再经过5个多月的精心饲养,第二季投放的各类鱼种在12月底前达到商品规格,要全部捕捞上市。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草鱼一年两季高产技术汇总!水产养殖户来看看”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wenda/17842.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农业问答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问答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