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问答 » 养殖 » 正文

知了猴能养殖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14  浏览次数:81984
内容摘要:知了猴就是人们所说的金蝉,有着良好的保健作用,我国许多地区都有食用金蝉的习惯,河北、河南、湖北、上海、北京、山东、广东等省市尤为盛行,最普遍的食用方法为“油炸金蝉”。那么,知了猴能养殖吗?一、知了猴能养殖吗?知了猴是可以进行人工养殖的。它的风味独特、营养丰富,近年来,市场需求量在不断增加,人工养殖的数量也在逐渐上升。二、知了猴的养殖技术1、选择育种树矮化果树如杏树、桃树、苹果树或其他表蜡矮化型灌木品种都是知了猴育种的良好树木。注意及时修剪过高枝条,以方便繁育管理,在树的间隙套种果树

知了猴就是人们所说的金蝉,有着良好的保健作用,我国许多地区都有食用金蝉的习惯,河北、河南、湖北、上海、北京、山东、广东等省市尤为盛行,最普遍的食用方法为“油炸金蝉”。那么,知了猴能养殖吗?

知了猴能养殖吗

一、知了猴能养殖吗?

知了猴是可以进行人工养殖的。它的风味独特、营养丰富,近年来,市场需求量在不断增加,人工养殖的数量也在逐渐上升。

二、知了猴的养殖技术

1、选择育种树

矮化果树如杏树、桃树、苹果树或其他表蜡矮化型灌木品种都是知了猴育种的良好树木。注意及时修剪过高枝条,以方便繁育管理,在树的间隙套种果树生苗,以增加知了猴产卵的树枝。若要高产,最好选择三年以上的树木。若树龄短树根小汁液少,就不能为密殖的若虫提供充足的营养,将会影响若虫的快速生长。若是新栽的树木,第一年可少投卵枝,以后随着树木的长大,可陆续增加投种。

2、搭建育种棚

在知了猴即将出土前夕搭建育种大棚,面积以每个占地1亩为宜。在育种区周围利用水泥柱或竹棒架设成围栏,水泥柱的行距5米,中间用竹竿搭架,再拉设铁丝固定,然后在外面罩上尼龙窗纱网。育种要选择地势高燥,排灌方便的地块,切忌在低洼易存水的地块建育种大棚。

3、虫害防治

知了猴出土后因其成虫有强烈的趋光性,前期等其羽化成虫虫后再进大棚,捕捉时羽化知了猴会因见光四处飞乱碰,造成种虫死亡,因此可全部捕捉前1周内出土的知了猴,待一周后再开始让知了猴自然羽化产卵。留种密度每亩约10000只,雌雄约各占50%,每只雌知了猴可产种卵500-1500料,每个大棚大约可供20亩地知了猴繁殖用种。知了猴羽化后20天左右即可交配产卵,产卵时知了猴刺破枝条表皮,把卵产在木质部。知了猴交配产卵期尽量不在大棚内走动与喧哗,避免对知了猴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出土后的若虫(知了龟)及羽化后成虫天敌较多,如癞蛤蟆、麻雀和螳螂等,应做好大棚内防护工作。另外,应经常查看纱网是否破损,严防知了猴外逃。白僵菌、绿僵菌和虫生藻菌(蝉花)等微生物均可对知了猴种虫造成寄生危害,养殖时应加强保护。老熟若虫出土期、树下卵期和蝉蚁发生期,知了猴的主要天敌有蚂蚁和红色小花蝽,必须严加防范。可利用强氨精等进行土壤处理。

4、采收保存种卵

除自然采获蝉卵外,可以建立纱网大棚,提供成虫产卵空间。可以利用废弃果园中的果树,重新栽植果树实生苗,周围利用水泥柱或竹棒架设成围栏,中间再拉设铁丝等,外面罩上尼龙窗纱网即可。羽化或采集的成虫在其中交配产卵,以后可以根据需要留取成虫数量,不必再从野外采集种源。9月早下旬是育种大棚采收知了猴种卵的最佳季节。可采用果枝剪或顶端带钩的长杆,把树上被卵致死的1~2年生细干枯且表面不完整、皮下木质部镶嵌有大量乳白色长椭圆形卵的即是蝉卵,剪除产卵窝上部多余无卵枯梢,在产卵窝痕下部留出5~10厘米无卵枝条部分,将50~100条捆成1小捆,放入塑料袋中或平码于孵化房是,再经自然处理后即可做种使用。

目前知了猴的市场需求量在不断增加,价格也不低,养殖前景还是可观的。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知了猴能养殖吗”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wenda/14123.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农业问答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问答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