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问答 » 问答 » 正文

丹参是如何繁殖的,有哪些功效和作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06  浏览次数:8300
内容摘要:一、产地环境1、丹参喜欢在气候温和、光照充足、空气湿润的环境下生长,年平均气温为17.1℃,平均相对湿度为77%的地区是最优良的种植区。2、在肥沃的沙质壤土中生长较好,但对土壤酸碱度适应性较广,中性、微酸、微碱均可生长,野生丹参多见于路旁、坡地、河边。二、繁殖方法1、分根繁殖(1)秋季收获时选择直径0.7-1厘米、颜色紫红、无病虫害、发育充实的当年生丹参根作种根,湿沙藏至翌春。(2)早春3-4月,将种根切成4-6厘米小段,按行距株距深度35×25×6厘米的规格,将切好的种根竖着放入

丹参是如何繁殖的,有哪些功效和作用

一、产地环境

1、丹参喜欢在气候温和、光照充足、空气湿润的环境下生长,年平均气温为17.1℃,平均相对湿度为77%的地区是最优良的种植区。

2、在肥沃的沙质壤土中生长较好,但对土壤酸碱度适应性较广,中性、微酸、微碱均可生长,野生丹参多见于路旁、坡地、河边。

二、繁殖方法

1、分根繁殖

(1)秋季收获时选择直径0.7-1厘米、颜色紫红、无病虫害、发育充实的当年生丹参根作种根,湿沙藏至翌春。

(2)早春3-4月,将种根切成4-6厘米小段,按行距株距深度35×25×6厘米的规格,将切好的种根竖着放入穴中,一穴一段,大头朝上,切勿颠倒,覆土2厘米左右,不宜过厚,否则影响出苗。

(3)每亩用种根50公斤左右,用根段种植,开花晚,当年难收到种子,但根部生长较快,药材产量高。

2、芦头繁殖

(1)丹参收获时选取健壮、无病害的植株剪下粗根药用,而将细根连芦头带心叶用作种苗进行种植。

(2)大棵的苗,可按芽与根的自然生长状况分割成2-4株,然后再种植。

(3)还可挖取野生丹参,粗根剪下入药,细根连同芦头一起栽种,株、行距与分根繁殖方法相同,时间应在晚秋或早春。

(4)用芦头繁殖,栽种后次年即可收获,生产周期短,经济效益好。

3、扦插繁殖

(1)北方6-7月、南方4-5月选取生长健壮、无病的丹参枝条齐地剪下,切成13-16厘米长的小段,下部切口要靠近茎节部位,呈马蹄形。

(2)剪除下部叶片,按行株距20×10厘米,将插条斜插于苗床,深为插条的1/2-2/3,覆土压紧,地上留1-2个叶片。

(3)边剪边插,不能久放,否则影响插条成活率。

(4)插后保护土壤湿润,适当遮荫,15-20天即可从最下部的茎节处长出新根。待根长3厘米时,定置于大田。

4、种子繁殖

(1)丹参种子细小,发芽率70%左右,直播法往往出苗不齐,故多选用育苗移栽法。

(2)种子宜选用6月份以后成熟的种子,随采随播或9月份播种。

(3)一般于3月在苗床播种,条播和撒播均可,条播行株距30×20厘米,沟深1-1.3厘米,种子与河沙混合,均匀撒于沟内,覆土0.5-0.7厘米。

(4)撒播可将种子均匀地撒于地面,用脚踩一遍,使种子与土贴紧,不必覆土。亩播种量0.5公斤左右。

(5)播后盖地膜,保温保湿。当地温达到20℃左右时,15-20天出苗。

(6)幼苗3-5片真叶时,如发现过密应进行间苗,间出的苗可外行栽植、培育,播种后经2个月生长,即可移栽。

三、功效与作用

1、丹参是人参的一种,营养价值是比较高,可以用来治疗女性的月经不调、痛经以及闭经等,而且丹参对于血管的扩张是很有效的,所以女性朋友在平时适当的吃一些丹参是不错的选择。

2、现代药理研究,丹参能扩张血管、改善循环障碍,中医里丹参是治女性月经不调、痛经、闭经、产后腹痛、大量出血的常用药。

4、丹参能祛瘀活血、养血安神,对月经不调有不错的疗效。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丹参是如何繁殖的,有哪些功效和作用”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wenda/11747.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 丹参
 
[ 农业问答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问答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