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问答 » 问答 » 正文

生菜灰霉病的发病症状,附防治方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20  浏览次数:8896
内容摘要:一、生菜灰霉病的发病症状1、生菜灰霉病,主要危害叶片,一般从近地面的叶片开始,一开始呈水浸状,不规则病斑,后扩大呈褐色,形状、大小不等的不规则病斑。在潮湿的环境下,病部产生灰色或灰白色霉菌层。2、灰霉病病菌可以在土壤中、植株上、大棚的后墙上、立柱上、吊线上存活栖息,通过气流、雨水、农事操作等途径传播到植株上,条件适当的话,就会迅速感染。3、病菌易从伤口侵入,灰霉病病菌喜欢“甜嫩”,最喜欢侵染的部分是花、幼果和转色成熟期的果实。原因是花器上的一些分泌物会刺激病菌的快速繁殖,幼嫩表皮或

生菜灰霉病的发病症状,附防治方法

一、生菜灰霉病的发病症状

1、生菜灰霉病,主要危害叶片,一般从近地面的叶片开始,一开始呈水浸状,不规则病斑,后扩大呈褐色,形状、大小不等的不规则病斑。在潮湿的环境下,病部产生灰色或灰白色霉菌层。

2、灰霉病病菌可以在土壤中、植株上、大棚的后墙上、立柱上、吊线上存活栖息,通过气流、雨水、农事操作等途径传播到植株上,条件适当的话,就会迅速感染。

3、病菌易从伤口侵入,灰霉病病菌喜欢“甜嫩”,最喜欢侵染的部分是花、幼果和转色成熟期的果实。原因是花器上的一些分泌物会刺激病菌的快速繁殖,幼嫩表皮或成熟期的果实上一旦出现伤口,病菌就会“循着”这些部分渗出的汁液乘虚而入。

4、湿度高时灰霉病容易爆发,天气是影响灰霉病发生速率的重要原因。灰霉病病菌喜欢冷凉的温度(18~23℃)和高湿度(85%以上)以及光照不足的天气。因此,连续下雪或下雨的天气容易引起灰霉病。

二、生菜灰霉病的预防方法

1、农业防治

(1)合理水肥管理,加强栽培,雨雪天气后立即排除棚顶积雪和棚外积水。

(2)采用地膜暗灌或滴灌,避免大水漫灌,灌溉后立即通风降湿。适时整枝打杈,提高植株下部通风透光性。及时摘取下部老叶和病花、病果、病枝叶,带出棚外集中堆沤或深埋,减少传染源。调控好棚室内温湿度,创造不利于灰霉病发病的环境条件。冬季晴天上午放风30分钟,将湿度降到75%以下,然后紧闭棚室,待棚内温度上升到30℃后放小风,将温度控制在28~32℃,下午加大通风量,将湿度控制在70%以下。

2、生物防治

使用生物农药预防灰霉病。在设施蔬菜灰霉病发病初期,每亩使用10%以上的抗霉素可湿性粉剂125~150克,或者3亿CFU/克哈茨木霉菌可湿性粉剂100~166克,或者1000亿芽孢/克枯草芽孢杆菌可湿性粉剂45~55克,或者2亿个克木霉菌可湿性粉剂125~250克,或1%申嗪霉素悬浮剂100~120毫升,加水20~30公斤均匀喷雾。

3、化学防治

(1)烟雾法:发病初期每亩20%腐霉·百菌清烟剂175~200克,或15%异菌·百菌清烟剂250~300克,分放在棚内4~5处,傍晚点燃,第2天早上通风,每隔7~10天再熏一次。

(2)喷雾法:发病初期每亩使用25%腐霉·福美双可湿性粉剂60~80克,或者50%腐霉利悬浮剂75~100毫升,或者50%异菌脲悬浮剂50~100毫升,或者22.5%啶氧菌酯悬浮剂26~36毫升,或者20%嘧霉胺悬浮剂125~180毫升,或30%啶酰菌胺悬浮剂67~83毫升,或30%嘧环·戊唑醇悬浮剂40~60毫升,或43%氟菌·肟菌酯悬浮剂30~45毫升,或30%咯菌腈悬浮剂9~12毫升,或30%啶酰·咯菌腈悬浮剂45~60毫升,或50%氟啶胺水分散粒剂27~35克,或50%克菌丹可湿性粉剂155~190克,加水20~30公斤均匀喷雾。不能大量喷,药后应立即通风降湿,防止棚内湿度增加,促进病害发生。注意安全用药,坚持轮换和交替用药。在农药安全间隔期后采摘,确保农残不超标。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生菜灰霉病的发病症状,附防治方法”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wenda/10763.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 灰霉病
 
[ 农业问答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问答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