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保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发展,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合理利用与养护,农业农村部针对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做出部署,印发《关于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22}23号)(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要尊重自然、爱护自然、保护自然、遵循自然。工作要以水域生态环境的系统性保护需求为出发点,把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作为重点任务,将可持续发展作为目标,坚持绿色发展、制度创新、加强监管、多元参与、系统治理、生态优先、共治共享的原则,加快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利用新局面形成。
此外,《指导意见》立足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现状的利用,提出五项的重点养护任务。一、完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制度。将长江十年禁渔实施到底,坚持并不断改善海洋和内陆重点水域休禁渔制度。二、强化资源增殖养护措施。开展科学增殖放流,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推进,加快国内海洋捕捞业转型升级的推动。三、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重点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应加强,开展人工繁育救护重点物种,强化物种利用特许规范管理。四、落实水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渔业资源调查和水域生态环境监测,开展水产种质资源和重要渔业水域保护管理,全面落实涉渔生态措施补偿。五、强化执法监督力度。对重点领域加强执法监管,强化监管日常执法,提高渔政执法能力。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全面落实《指导意见》各项任务,加强水生生物多样保护工作,不断提升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渔业生态环境改善和水生生物资源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