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5日电 (中新财经记者 左宇坤)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和社会资金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实行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财税政策、不得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歧视、不得以各种形式拖欠个体工商户账款……国务院25日对外公布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39条,总体分为4个部分。同日,市场监管总局对《条例》发布系列解读文章称,《条例》的出台意义重大,将有力推动个体工商户实现长远健康发展。
1.11亿户个体工商户带动近3亿人就业
个体工商户是我国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的市场主体。截至2022年9月底,全国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1.11亿户,占我国市场主体总量的三分之二,带动就业近3亿人,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受疫情频发、消费低迷等多重因素影响,个体工商户生存发展仍面临经营成本、经营场地、招工用工、贷款融资等诸多方面的困难,市场预期不稳、发展信心不足。市场监管总局指出,调查显示,今年以来,近八成个体工商户月均营业收入在1万元以内,经营以解决温饱和“养家糊口”。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无论是着眼于当前纾困或是长远发展,都需要从整体上谋划,从立法层面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定位、优化环境、稳定预期。《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是在原《个体工商户条例》基础上制定的,更加适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个体工商户发展特点,能够更好解决个体工商户面临的问题。
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条例》规定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各方面的政策措施。分别从登记注册服务、年度报告服务、各类信息服务、精准帮扶、经营场所供给,以及资金、财税、金融、社保、创业就业、社区便民、数字化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纾困帮扶等多个方面,逐项进行了规定,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
《条例》在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分型分类培育、困难救助等方面有所创新。这是将“放管服”改革的成果制度化、规范化,是对近年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归纳、总结和提升。
例如,《条例》调整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方式,无论是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还是“个转企”,涉及相关行政许可的,都要求相关行政许可部门应当简化手续,依法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同时,特别强调了以“自愿”为基础,不得对个体工商户提出强制要求。
在财税和金融支持方面,市场监管总局指出,资金对个体工商户经营尤为重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各类资金作用,严格落实相关财税支持政策,不断扩大贷款规模和覆盖面,多措并举解决资金问题。《条例》分别从资金、财税、贷款三方面对此作出了安排。
加大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保护力度
《条例》还加大了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要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不得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歧视。
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收费、摊派;不得诱导、强迫劳动者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不得以各种形式拖欠个体工商户账款。
另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将个体工商户数量增长率、年度报告率等作为绩效考核评价指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损害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