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冠县自7月进入汛期以来,连续降雨,造成农村公路严重水毁,县道冲毁桥涵2处,大中型水毁23处,冠县交通运输局、保险公司、施工企业立即启动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赔付程序,同时开展农村公路灾毁调查、统计、修复工作。
今年年初,冠县交通运输局响应《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依据省厅市局指导意见,争取县委、县政府财政支持,积极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工作。6月11日,冠县交通运输局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签订保险协议,对206公里县道先行实施灾毁保险参保,保险金额2.5亿元,保险费用25万元(费率为保险金额的1‰)。为了保障灾毁赔付合理和灾毁修复标准化施工,双方邀请冠县保通路桥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承担参保农村公路灾毁调查、修复、赔付等工作。协议中保险公司承诺保险期内,因雷击、暴雨、洪水(含行蓄洪)、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沙尘暴、暴雪、冰凌、结冰、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等原因造成公路损毁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截至目前,冠县已经完成水毁修复146处,估算投资16万元,第一时间保障参保公路安全畅通。全县落实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工作,开拓了公路管养购买服务新领域,有效提升公路灾毁抢通时效,放大了财政支出杠杆效应,开辟公路灾毁资金筹措新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