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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农业保险紧迫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27  来源:经济日报  浏览次数:8936
内容摘要: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虽然很快,但依旧难以满足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需要,还面临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农民

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虽然很快,但依旧难以满足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需要,还面临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农民意愿不强、企业动力不足、政府重视不够”难题,值得引起重视。

与过去相比,如今农户对农业保险的认知已有所提高。尤其是农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对于农业保险的需求比较旺盛。一些小农户对农业保险缺乏认识和兴趣,还有一些规模不大的专业化生产农户,没有或者很少有保险费补贴,难以承受较高的保险费,农业保险的相关需求不容易获得释放。要调动农民,特别是小农户、专业化生产农户的投保积极性,除了加强宣传培训外,还需要加大中央财政支持的力度,扩大现有中央财政补贴目录中的标的,增加“以奖代补”的预算额度。

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业务基本上是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由于各级财政提供的保险费补贴的比例很大,农业风险损失率比一般的财产保险大,农险经营在年际差别很大,特别是各地瓜果蔬菜水产养殖等“特色农险”赔付率较高。出于健康经营的考虑,保险公司可能会进行逆向选择,从而造成农业保险供给的萎缩。比如,农户购买的西瓜大棚保险,保险的责任并不涵盖大棚里面的西瓜。在农户看来,这是保险公司对其进行了“套路”,而实际上是保险公司逆向选择的结果。原因在于,西瓜种植的风险大,但这样的话农民恐怕就会失去购买保险的意愿。

综合来看,要进一步解决农业保险紧迫问题,应在理性认识的前提下多措并举。其一,中央财政应继续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对于蔬菜、水果、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机械设施等重要财产的保险标的应该纳入目录,使地方政府的补贴能力跟得上;其二,要增强对各省份的农业保险的配套补贴,进一步实行差异化政策,努力支持本地的农业保险发展补贴需求;其三,地方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参与农业保险的活动需要规范,杜绝强迫投保、干预定价的行为,避免截留、挪用中央和省市拨付的保费补贴等行为,防止阻碍农业保险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发生。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农村保险研究所所长庹国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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