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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农要统筹增产增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24  来源:经济日报  浏览次数:810806
内容摘要:财政支农,关键要提高政策效能,与产业同频共振,从而提高农业比较效益。提高农业补贴效能,要在稳存量基础上着力优增量,把激励

财政支农,关键要提高政策效能,与产业同频共振,从而提高农业比较效益。提高农业补贴效能,要在稳存量基础上着力优增量,把激励性补贴与功能性补贴相结合。同时,地方也要加大“三农”投入,财政再困难也要优先保证农业支出。此外,财政要与金融、保险协调联动,从而帮助农民抵御风险。

近日,中央财政下达资金100亿元,再次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农资补贴,支持夏收和秋播生产,缓解农资价格上涨的影响。不久前,为稳定蔗农收益,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在广西开展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这是创新财政支农机制的有效探索,也让人们思考财政如何更好助力乡村振兴。

运用财政政策促进农业发展是国际通行做法。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强调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最重要的莫过于财政政策。对我国来说,农业要发展,投入是关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更要真金白银地投。近年来,中央始终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财政支农力度只增不减,推动了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连年丰收。

我国农业正处于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关键期,呈现高投入、高成本、高风险的特点。一方面,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提高,小农户和新主体并存;另一方面,资源、环境约束趋紧,自然和市场风险加大。针对此,财政支农,就要通过直接支出、税收、补贴、政府采购等手段调节工农城乡利益关系,统筹兼顾农业增产与农民增收。

农业增产与农民增收是农业农村发展的两大主题。“保供给”“保收益”总体是统一、可兼顾的,但有时难免也会有冲突。相对二三产业而言,农业天然是弱质产业,但重要农产品又有很大的外部性,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既要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和适度规模经营,抓住农业的“主形态”,保障农产品供给,也要统筹考虑市场走势和生产形势,确保农民的基本合理收益,给农民吃下“定心丸”。

财政支农,关键要提高政策效能,与产业同频共振,从而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财政支农要立足于基本国情。现阶段,与发达国家搞补贴竞争,单纯依靠增加补贴来保障农业供给,既超出了财政承受能力,也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大幅度提高农民收入,主要还是靠市场作用。对我国来说,提高农业补贴效能,要在稳存量基础上着力优增量,把激励性补贴与功能性补贴相结合,聚焦产业链各主体发展的共同需要,探索适应不同主体特点的支持模式。

饭碗一起端,责任一起扛。地方也要加大“三农”投入,财政再困难也要优先保证农业支出,夯实农业产业基础。一是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改变以往“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城”的情况,服务于乡村振兴,尤其是强化农田、种业等基础支撑。二是目前各级政府批准设立的农业农村领域政府投资基金已有较大规模,应重视质量和效益,针对以往“周期长、投入大、回报低”的问题,因地制宜探索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促进乡村产业融合。

财政要与金融、保险协调联动,从而帮助农民抵御风险。以财政与保险协调联动为例,要以覆盖农业生产总成本或种植收入为目标,探索开展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农业保险是农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过去传统的政策性农险保障水平低,是因为仅能覆盖直接的物化成本。随着劳动力和土地成本上升,赔付额与完全成本差距拉大,农民觉得“不解渴”。去年以来,我国在产粮大县对三大主粮、在广西对糖料蔗实施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关键在于财政资金补助农民保费。下一步,可在更多重要农产品和主产区扩大实施范围,在财政资金撬动下,寻找较高赔付水平与较合理保费投入的平衡,以此支持农业和农民。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乔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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