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广西提高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比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09  来源:广西日报  浏览次数:81252
内容摘要:广西提高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比例确保到十四五期末,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日前,《广西调整完善土

广西提高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比例

确保到“十四五”期末,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

日前,《广西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出台,明确从2021年开始,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比例,确保到“十四五”期末,以自治区为单位核算,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同时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的8%。

据悉,广西将采取有效措施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资金支撑。

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2021—2025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考核比例分别设定为20%、30%、40%、45%、50%,且2025年的比例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的8%。农村土地、人口规模占比较低的城区或新区,经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

建立市县留用为主、中央和自治区适当统筹的资金调剂机制。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主要由市县政府安排使用。自治区政府可从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中统筹10%,重点用于支持粮源基地县和财力薄弱县农业农村建设。涉及农垦的,继续由广西农垦集团通过部门预算向自治区财政申请使用。

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的统筹使用。整合土地出让收入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农村教育发展、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等。(记者/唐广生 通讯员/李欣松)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广西提高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比例”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220509/82764.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