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江西:村里有了“田管家” 管好护好“春耕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17  来源:科技日报  浏览次数:8857
内容摘要:天气回暖,春色愈浓,南方的田野四处都在迸发着春的味道。突!突!突!一台耕田机翻滚着齿轮,在田野里来回奔跑,几分钟后,偌大的

天气回暖,春色愈浓,南方的田野四处都在迸发着春的味道。“突!突!突!”一台耕田机翻滚着齿轮,在田野里来回“奔跑”,几分钟后,偌大的一块田地被翻耕得疏松平整。在江西省新干县金川镇长港村,春耕备耕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经过春风细雨滋润的田野散发着泥土的清香,农户和“田管家”们抢抓农时整地、育苗、覆膜,一片片良田沃土焕发出勃勃生机。

“田管家”走马上任保春耕

一年之计在于春,农时不等人。

3月16日一早,趁着晴好天气,江西省新干县金川镇长港村种粮大户魏仕连带着记者和村民一起下了田,离田地还有一段距离,油菜花香夹杂着浓郁泥土的气味扑鼻而来,仿佛迫不及待地告诉人们春天来了。“我们农场今年流转了土地2860亩,新购了10台高速插秧机,以备早稻生产,今年在早稻种植面积上比去年增加10%左右。”魏仕连带着“田管家”一边犁地一边与记者聊道,春耕的育种现在已经启动,第一批种子在3月9日之前就已经通过机器插秧播下了,他现在采取“田管家”的种田组织管理新模式,依托他创办的新干县华鑫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实行了“总部”主导—层级分管—工资保障—利益分红的组织管理模式。

王园儿是魏仕连委托的一名资深“田管家”,两人合作了好多年,每年托管水田1000多亩。王园儿之前也在外承包过地,由于各方面原因,亏得一蹶不振,处于“失业”状态。魏仕连看中他有技术肯做事,邀请他当“田管家”。水田机耕、育种插苗、农药播撒等,只要王园儿能做的,都由他亲自管理。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或一些田间杂事,王园儿则再细分给一些“小管家”。“我每月工资3000元左右,加上分红,一年收入12万多元,比之前自己创业收入高多了。”谈起自己的新职业,王园儿笑着说。

齐抓田间事儿共管“饭碗田”

忙完了田里的活儿,魏仕连与“田管家”们一起讨论春耕相关事宜,在其讨论的分工图上记者看到,家庭农场的场长为魏仕连,其下分了4个分场,每个分场都有2名负责人,这4个分场下还划分了4名责任人。在另一张图上则用圆点标注着魏仕连承包水田的位置,位置旁边写着各区域“田管家”的名单。记者数了数,大小“管家”有近20名。

“田管家”的“管”在哪儿?“‘田管家’模式有大队长、小队长、组长还有包片人。”魏仕连介绍说,“我们2800亩田的运作模式就是由两名大队长总承包,然后他们再划分了4个小队长,小队长又有5—6个小组长的模式,带他们建立田间管理。”小组长在具体过程中起到什么作用呢?“放水、处理病虫害、施肥、打药等,主要是围绕着我们水稻生产方面的一些细节上做好技术工作。”魏仕连说,“田管家”们各司其职,从种子购买到农资购进、田间管理,再到收割销售,为“总部”提供“一条龙”服务。

据了解,在收入方面,“田管家”们既拿工资,又有分红,比自己种地要划算得多。“田管家”通过在合作社务工,每年可以实现增收4万余元,一些“田管家”通过年底分红收入可超过10万元。魏仕连笑着对记者说,有了“田管家”,他当起了“甩手掌柜”,可以把更多的时间用来研究国家惠农政策、规模化经营、现代化管理和水稻种植技术。

近年来,江西一些地区粮食生产正在经历从“散户”向“大户”的转变,“田管家”这种新颖的种田组织管理模式在各个产粮区颇受种粮大户们的青睐。

新干县的“田管家”模式仅仅是创新春耕的一个缩影。这个春天,一场春耕保护战,正在江西全面打响。(魏依晨)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江西:村里有了“田管家” 管好护好“春耕田””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220317/82512.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