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是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推动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但在具体推进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民进中央调研发现,在部分偏远地区,农村供水仍存在水质不达标、水量不充足、水压不稳定、水源供应与发展不匹配等问题。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原巡视员李云才表示认同:“地下可用水也频现枯竭,这既有因生态水系遭受破坏或污染的原因,也有过度采水导致地下水枯竭的因素;灌溉水需求量也在增大,人饮与产灌出现供需矛盾。”
“早期资金投入不足,建设了大量小而散的农村供水工程,这些小型工程的水质净化、消毒等设施工艺简单且配套不完善。”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卢天锡告诉记者,“有些即使配套了,但使用管理不规范,供水水质难以稳定达标。一些小型引山泉水工程易受污染,且在干旱时难以保证需求。”
代表委员建议,要提升供水设施质量。对乡镇农村现有供水设施和供水管网进行整合,将乡镇与城区供水管网联网,进一步将农村分散、独立的供水模式转变为集中、联网、现代化的供水模式。将农村供水项目列入各地乡村振兴战略、城镇化建设、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当中,以县为单元,实施水源统筹,优化供水布局,构建以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和规模化供水工程为主、小型集中式供水为辅、分散式供水为补充的供水工程体系。对当前农村饮用水开展全面的水质检测及水质评估工作,逐步淘汰工艺落后的小规模水厂,更新落后、陈旧的供水设施设备,对设计不合理、设施设备老化严重的供水项目实施改扩提升工程。要提升供水管护水平,将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纳入政府考核目标,压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各级财政将供水设施建设管护投入纳入年度预算,财政资金向农村倾斜。
“积极探索施行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成效与相关专项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将符合条件的饮用水水源纳入生态补偿转移支付,使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及饮水安全得到有效资金保障。”全国政协常委、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潘碧灵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