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发展现代农业 广元昭化区念好地里的“致富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科技日报  浏览次数:81333
内容摘要: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去种植传统水稻,收益少又辛苦,每公斤稻谷才卖3元钱。如今种上了王家贡米,同样

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过去种植传统水稻,收益少又辛苦,每公斤稻谷才卖3元钱。如今种上了‘王家贡米’,同样的劳力,稻谷价格翻了近一倍,每亩增收近1000元。种粮食也能致富,我们农民干劲十足。”12月13日,家住四川广元昭化区新荣村、今年58岁的种植大户杨德光谈到脱贫攻坚后自家收入的变化,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昭化区既是秦巴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又是川陕革命老区和移民库区,24万总人口中农业人口就占21万人。自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以来,昭化正依托当地特色资源,围绕“5+3”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坚持“串点成园、连园成带”发展思路,加快构建“三带两园”现代农业发展格局,进一步增强“造血”功能。

种“好米”助增收 这里农民致富忙

“好米出在金帽山。说的就是昭化区王家镇的金星村。而好米,就是‘王家贡米’。”在今年3月新建成的昭化区王家贡米产业技术研究所内,71岁的区特优粮油首席专家陈定全说。2011年开始育种的王家贡米,于2018年昭化区开展脱贫攻坚期间开始大面积投入种植,如今全区种植面积达6万余亩。

“这其中仅订单生产就达到1.8万亩,优质稻谷产量达0.8万吨,稻谷收购价达到5元至6元每公斤,仅此一项,农民每亩纯收入可增加1000—1500元左右,户均增收在3000千元以上。”陈定全说。

如今,昭化区多个乡镇利用王家贡米独特品牌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富硒、富钙功能性稻米种植等特色产业,当地还打造了王家贡米主题公园。“不仅品牌要做大,技术也要跟上。”陈定全说,随着今年王家贡米产业技术研究所的成立,区里每年将投入科研经费30万元,大力支持育种技术发展。

目前,昭化区新荣村已建设优质稻品种选育基地100亩,获得新品种10余个。“其中我们自主选育的王家贡米品种,‘谦诚占2号’,已在今年9月通过了省级品种审定。”陈定全说。

去年5月,具有口感好、基因稳定等特性的王家贡米一号、二号品种作为重点品种,从全国参选的上千品种中脱颖而出,入选长征五号B运载火箭搭载实验项目,实现太空育种。“目前,这批种子已试种成功。”陈定全说,研究所已通过太空育种筛选出优质早熟株系410份、中熟株系360份、晚熟株系230份,“相信很快,山区的农户就能种上‘太空的种子’。”

依托自然好生态 种植蔬菜卖国外

2018年脱贫的昭化区虎跳镇村民魏显明怎么也想不到,如今自家田地种植的蔬菜,能打入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国家的市场。

“没错,我们的企业产品已与多个国家的超市达成长期合作,主要销售竹笋、食用菌等食品。”12月13日,在昭化区元坝镇、从事泡菜全产业链农林产品加工的四川俊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里,负责人周俊英正安排人手处理“双12”激增的订单。她说,今年“双12”企业销售收益比去年同期增长20%。目前,她正调集人手一边增加包装盒打包效率,一边保障生产一线人员。

2017年,在昭化区农业产品扶贫项目支持下,当地引入四川俊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采取“公司+专业合作社+农场+农户”的模式,带动农民增收。“如今企业已建成泡菜制品、出口蔬菜制品、笋制品等生产线4条,去年销售收入近6000万元。”周俊英说。目前企业已带动昭化区3100余户农户种植蔬菜2万余亩,就地提供就业岗位300余个,农户亩均增收4000元。

“当地优质的自然生态环境,也是未来农业产业发展的保障。”周俊英说,作为从事出口食品加工的企业,在与外方进行销售对接时,对方高度重视原产地的生态环境,并多次派人现场考察、测评,“最终,昭化的青山绿水、优质生态环境通过了层层测验,也为我们带动农民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她说。

“昭化区通过发展‘一村一品’,所有贫困村集体经济人均收入均在44.5元以上。2021年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到1.5万元以上,增长10%以上左右。”广元市昭化区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人说。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发展现代农业 广元昭化区念好地里的“致富经””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211224/82105.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