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江西调整土地出让收益分配格局 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24  来源:中国经济网  浏览次数:81115
内容摘要:中国经济网南昌6月24日讯日前,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

中国经济网南昌6月24日讯 日前,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提出,江西省决定调整土地出让收益城乡分配格局,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到“十四五”期末,江西全省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真正实现“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实施意见》中提到,江西省按照当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逐步达到10%以上计提。具体来看,2021-2025年,各设区市每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不得低于4.5%、5.5%、7%、8.5%、10%(含省级统筹部分),“十四五”期内比例高于上述目标的设区市,必须保持比例稳定。省级将根据实际支出情况考核各设区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是否达到要求,具体考核办法由江西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实施意见》中还提到,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主要由市、县(区)政府安排使用,重点向县级倾斜,赋予县级政府合理使用资金自主权。据悉,“十四五”期间,江西省政府继续从土地出让收入中统筹2%的资金,在全省范围内调剂,重点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县、粮食主产县、财力薄弱县(市、区)乡村振兴,注重脱贫县与其他县(市、区)在资金投入上的平衡。落实中央按现行规定统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20%、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30%的政策。省财政按照现行政策继续统筹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支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偿还。

《实施意见》中对各地计提的土地出让收入的支出范围作出科学界定,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农村教育、农村文化、精神文明建设等支出,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等。还特别提到,严禁以已有明确用途的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江西调整土地出让收益分配格局 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210624/81039.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