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小龙虾池畔“涌动”观光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21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81369
内容摘要:入夏以来,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麦坪镇刘庄村热闹非凡,游客们钓虾、捞虾、观光有序上演。站在村口远望,一幢幢小洋房掩映在小龙虾
 入夏以来,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麦坪镇刘庄村热闹非凡,游客们钓虾、捞虾、观光有序上演。站在村口远望,一幢幢小洋房掩映在小龙虾基地中,路口,村里党员戴着红袖章维持秩序……

如此热闹场景,正是刘庄村特色产业引领乡村建设的生动折射。近年来,刘庄村“两委”借毗邻金马大道、天河潭大道、湖林支线在建的湖麦坪站这一优势,大力发展小龙虾、精品水果等特色产业,带领村民走出了一条党建引领兴产业的路子。

定好调子 开启破冰之旅

“我们村曾经是‘煤乡’,除了传统农耕,几乎无其他产业。”支部书记刘世发介绍。随着小煤窑关闭,环境虽然美了,让刘庄村“两委”发愁的是,大量农民工外出打工,村里缺乏劳动力,大量农田赋闲,村民生活水平虽有提高,但农业产业却一直难以得到跨越发展。

穷则变,变则通。刘庄村“两委”敏锐发现,前几年在村腹地荒废的几十亩田里放养的小龙虾及鱼苗生长情况良好,特别是小龙虾,赋闲的村民只要下网笼,到晚上几乎就能凑上一大锅下酒菜。

经调研他们发现,风靡贵阳市场的小龙虾居然大多来源于外地,而在这里养殖劳动力成本不高、难度不大的小龙虾,价格竞争优势明显。

定下“调子”,更要迈开步子。村“两委”跟村民算明龙虾养殖“经济账”,引导村民以资金、土地入股等方式参与养殖,参与村民共同筹资50万元,流转近200亩土地统一休整蓄水,养殖小龙虾套种荷花。探索“党支部+公司+农户”经营模式,成立贵阳花溪刘庄福瑞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村“两委”代管的方式进行透明化、公开化管理,收益的51%分给农户,49%分给公司,预计收益每年可达100万元左右。

“我们80%的村民都入股了小龙虾养殖,为全村经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73岁的老党员刘泽智说。

优化路子 丰富农特产品

走进刘庄村黄桃种植采摘园,百亩果树成片排列,桃子已雏形初现。

近年来,刘庄村依托区位优势和产业优势,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路子,倾心打造百亩黄桃休闲采摘园,不仅丰富了当地的旅游项目,更有力促进了农旅融合发展。

据悉,2020年,刘庄村党支部采取“支部+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引导村民以土地入股,经过前期的土地清理、土壤改良等系列措施后,种植黄桃300亩,合作社统一购苗、种植、管理,产业效益的70%分配给农户,30%用于发展集体公益事业,年产量可达4万斤,收益可达200万元左右,在增加群众收益的基础上,还为村民提供就业岗位30个。

延伸“链子”,打造观光旅游

从双井水库流淌出的溪水静静穿过刘庄的腹地,漫步林荫茂密地,闻一闻花香,下一笼渔网,给这初夏带来一丝宁静和清凉……

“我们村紧邻贵阳城市中心,区位优势明显,加上小龙虾基地和黄桃园的不断发展,农旅结合发展前景一片向好!”谈到农旅一体发展时包仕海自信地说。

为让游客在刘庄村游之舒心、行之顺心、住之安心、食之放心,深度体验田园生活,村支部为延长产业链,组织村集体合作社和汇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将现有的黄桃基地、小龙虾基地和村庄整治试点形成一个整体,村支部在小龙虾养殖水塘种下1.7万株荷花,并按计划修建木质步道。

一些农户已开始在村里筹办自己的农家乐,思考种植瓜果和养殖蜜蜂,让更多的城里人留在自己的小院落。

与此同时,在麦坪镇统筹下,刘庄村被推荐为乡村振兴建设试点村,房屋将改成田园民宿风格,每家每户的室内厕所、外墙门面都将焕然一新。该村利用100多户外出务工人家的空闲房屋集中办民宿,搞生态旅游项目。

未来咋发展?村里制定了“路线图”——走农旅融合的路子。“建设标准化园区、引进黄桃加工企业、发展观光旅游,让村民们靠着大棚,口袋越来越鼓,日子越过越好。”刘世发说。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小龙虾池畔“涌动”观光潮”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210621/81007.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