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养殖合作社带领村民搭上致富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21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81036
内容摘要:伊和塔拉嘎查是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巴胡塔苏木的一个小嘎查。虽然人口只有400多人,但因为毗邻304国道,有很多外来

伊和塔拉嘎查是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巴胡塔苏木的一个小嘎查。虽然人口只有400多人,但因为毗邻304国道,有很多外来户,人员构成比较复杂。几年前,伊和塔拉嘎查的集体经济是全苏木最薄弱的,嘎查发展也一直未见起色。直到成立了养殖合作社,不但赚到了第一桶金,各项工作也在合作社的带动下悄然发生变化。

方向找对了 就离成功更近了

一开始并不顺利,嘎查“两委”想带领群众干一番事业,从庭院经济、养殖到跑项目、抓招商,一年下来工作没少干,成绩却寥寥无几。热情很重要,但方向和方法更重要。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嘎查干部也清楚认识到想致富必须要借力而上。经过充分的考察和学习,决定依托毗邻“科左后旗黄牛交易市场”的便利条件,成立养殖合作社。

“合作社能挣钱吗?”“会不会有风险?”面对村民的不理解、不信任,甚至是冷嘲热讽,嘎查干部没有动摇,跑遍全村100多户,耐心细致地为群众介绍创办合作社的好处,并且带头将自己的积蓄投入合作社,最终争取到了14位村民入股。

合作社成立之初,没有办公地点,一群人就挤在一辆报废的公交车上办公。热时汗珠顺着脸颊往下滴,冷时晚上值班裹着棉被都会冻得发抖。条件虽艰苦,但14个人干劲儿十足。当初用树枝在沙地上画的合作社规划图,最终在100亩沙坨子地上建起来了。

想要给成员和观望群众更多信心,需要让合作社在短期内有明显的效益。嘎查书记凭借多年的经商经验,为合作社制定了“代选良品、托管代养、中短期育肥”三种新型运营模式,一边组织“牛经纪”从牛市购买优良品种进行饲养,短期育肥的调整体态膘情,中期育肥的进行人工繁育,之后再卖给客商;一边为一些路途较远、要求较高的客商提供短期代养服务。

经过一年多的运营,合作社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建设了2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和可养殖1000头牛的棚舍,黄牛存栏600余头。成员也从最初的14户变为172户,全嘎查入社率达100%。与此同时,带动周边30余户贫困户增收致富,每户年均可增收3000元。

思路开阔了 路就更宽了

在合作社的带动下,嘎查里的牛越来越多,牛粪也就自然多了起来,如何清理就成了新问题。

“这东西,现在又不用它烧火了,能有啥好法子,不行就花钱雇人收拾呗。”大家都是站在老路子上思考问题,这个时候就需要有人能跳出固有的思路看问题。

嘎查书记带领“两委”班子成员通过多方打听和学习,偶然的机会下,听说了蚯蚓养殖项目可以把牛粪变废为宝,二次利用。

“刚听说这个项目的时候大家都觉得不太可行,不只是本地,就是附近也没听说啥成功的例子。”虽说是个好消息,但是大家的顾虑也还是很多。

为了充分论证可行性,嘎查“两委”班子各处学习。通过不断考察和论证,在能确保技术到位、资金到位、销路到位的前期准备工作下,2020年7月,“伊和塔拉蚯蚓养殖专业合作社”正式挂牌成立,合作社聘用养殖技术员,以绩效分红模式运营,现有存苗1.6万多斤,蚯蚓粪有机肥200吨左右。

有了凝聚力 事就好办了

2019年8月,苏木政府协调落实绿能环保项目,嘎查与吉林正昊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合同,利用新型处理设备,把牛粪变成有机肥。这样一来,村集体每年能增加3.5万元的收入。

目前,嘎查正计划用蚯蚓粪将800亩连片水稻做成有机水稻。嘎查“两委”承诺,每年每亩至少分红700元,多了给大家分,赔了算集体的。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有了第一桶金的成功经验,“两委”班子在群众中的威信越来越高,底气也越来越足了。

党员干部们的劲头就更足了,到合作社喂牛、到街上捡牛粪,嘎查两委班子带头,党员当先锋,村屯环境整洁了,大家最愿意做的事情就是一起唠唠村里发展的那些事,有了群策群力的劲头。

村委会上,热闹非凡。有的村民盘腿坐着,有的站在地上,这里是嘎查公开的议事场所。“村里卫生现在维持得多好,地方干净了,大家住着也舒心。”“我在合作社里上班,又能照顾家里,又能赚钱,两不误。”“蚯蚓养殖真好,牛粪就直接利用了。”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为嘎查这几年的快速发展点赞。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养殖合作社带领村民搭上致富车”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210621/81006.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