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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座谈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27  来源:人民法院报  浏览次数:8980
内容摘要:本报北京5月26日电 (记者李阳)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种业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保护,推动

本报北京5月26日电 (记者 李阳)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种业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保护,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和农业农村部于5月26日下午联合召开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贺荣,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出席有关活动,并签署《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

贺荣指出,充分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是服务种业自主创新的重要手段。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具体要求,加大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惩治各类种业侵权行为,推动解决举证难、侵权赔偿额低等问题,把党中央关于保证粮食安全、促进种业自主创新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以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为重点,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抓紧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司法裁判规则,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推动提高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育种创新能力。要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部门作用,强化审判工作业务指导,促进各级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创新和加强地方特色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抓好专家型人才的培养和储备,不断提升专业审判能力。

贺荣感谢农业农村部长期以来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希望以签署合作备忘录为契机,深入推进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种业监管执法的有机衔接,建立业务交流、人才交流、信息共享等机制,加强协同配合,推动形成严格依法保护的强大合力。

唐仁健指出,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是促进种业创新、推进种业振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从行政执法、司法保护、行业自律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家智库”,聘请邓秀新、王汉中、万建民、戴景瑞、方智远、钱前、张延秋、罗军、吉万全、李菊丹为首批专家。

会前,最高人民法院组织有关地方法院对植物新品种司法解释稿进行了专题研讨。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小荣主持会议。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桃林,总经济师魏百刚出席座谈会。部分受聘专家,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部分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审理植物新品种案件较多的地方法院代表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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