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出通知,全面部署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工作,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良田粮用”。
通知提出,坚持“积极稳妥、分类指导、依法依规、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清理腾退、调整优化、强化管护等措施,用两年时间集中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切实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提高复种指数。
通知明确整治优化范围共包括八类情形:建房、基础设施建设、取土、挖砂、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等导致粮食生产功能区“非农化”或者毁坏种植条件的;种植苗(树)木、花卉、草皮的;种植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的;挖塘养殖水产的;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被划定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的;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等不允许进行农业生产的;因区块面积、立地条件、土壤肥力、污染状况等原因,不符合粮食生产功能区基本要求的;其他情形需要整治优化的。
通知对全省各地提出具体要求,坚持分类施策,采取一区一策、先易后难的办法,推进清理腾退,恢复种粮条件,对严重破坏粮食生产功能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置。对确实难以清理腾退或不符合要求的地块,要按照“总量不减、质量不降、集中连片、局部调整”原则进行调整优化,确保调整优化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地于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