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是我国的粮食种植大省,如今正好是春耕的好日子,多地也都开始进行春耕的备耕工作,黑龙江自然也不能例外。近日黑龙江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通知,并且还发布了黑龙江省2021年水稻智能浸种催芽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这个方案明确了补贴对象为水稻的实际种植者,包括有农民、农场(林场)职工以及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但是在这里还有一个限制条件,这就是要到指定的智能程控水稻浸种催芽车间当中去进行浸种催芽的工作。
而方案当中的补贴标准为每斤的水稻种子可以为种植户补贴0.5元,每亩最多按8斤水稻种子核算,据实拨付补贴资金。
同时在通知当中还要求各县(市、区、分公司)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要在3月20日之前确定承担智能浸种催芽任务的智能程控水稻浸种催芽车间和经营车间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单并在网上进行公布。而对于水稻的实际种植者需要向村或者是管理区以及临场进行申报,再由被申报的部分经过核实之后将核查结果加盖公章于4月25日前向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申报,再逐级核查。
而除此之外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水稻的实际种植者来说必须要在本属地范围内去进行浸种催芽工作并且进行申报补贴,而且是不能够到其他的县市区去进行浸种催芽及申报补贴。再者就是森工、监狱系统在属地县(市、区)乡村进行浸种催芽,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申报补贴。
除上述介绍的之外,北大荒农垦集团所属的农场种植水稻的实际种植者需要在农场进行补贴的申报;在县(市、区)乡村种植水稻的实际种植者必须在乡村进行浸种催芽并进行申报补贴,不能到北大荒农垦集团所属农场进行浸种催芽及申报补贴。
对于水稻浸种催芽工作的收费标准要求是不得高于0.5元/斤或2020年浸种催芽收费标准(指2020年收费标准高于0.5元/斤的车间不得进行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