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青海省林草局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累计安排天然林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草原保护与建设等项目资金221.1亿元,通过实施生态保护扶贫、林草产业扶贫以及大规模国土绿化等项目,带动近200万人次农牧民在家门口务工增收。
据了解,近年来,青海省林草局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林草行业资源优势,打出了生态保护扶贫、生态建设扶贫、生态产业扶贫、生态补偿扶贫“组合拳”,实现了生态保护、脱贫攻坚和民生改善多赢。青海将生态资源管护同生态公益性岗位开发紧密结合,统筹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中央财政生态管护员补助、省级财政草原湿地管护补助等资金,设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管护岗位,在全省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4.99万人从事林草资源管护,5年累计发放劳务报酬39.6亿元,年人均增收近2万元;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发挥贫困地区林草资源优势,大力支持发展经济林、生态旅游、森林康养、中藏药材等绿色产业,林草产业年产值达到400亿元以上,带动农户近12万户40万人,户均增收1.2万元。
“偏远的林区牧区往往是贫困程度深、群众增收难的区域,但也是林草资源量大、国家补偿政策受益大的地区。”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邓尔平介绍,通过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湿地补偿等国家补偿补助资金,5年累计补贴农牧民各类生态直补资金29.5亿元,为青海如期实现脱贫、巩固脱贫成果、实现全面小康发挥了稳定器作用。与此同时,青海在造林、封育、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等项目实施时积极鼓励优先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与,“先建后补”政策完成营造林任务70万亩,带动176万人次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