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上林县立足辖区内多滩涂荒地的实际,用足用活国家、广西有关政策,大力发展光伏扶贫产业。此举破解了全县65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无来源或不稳定的难题,不仅能壮大村集体经济,还能持续保障一批特困户实现稳步增收。
自2017年以来,上林县通过独资和集资两种方式,先后建起上林县贫困村光伏扶贫电站和上林县40兆瓦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截至2020年4月,全县光伏发电项目累计收益已达1295.54万元,其中合资电站收益600.2万元,65个贫困村光伏收益695.34万元,平均每个贫困村收入超10万元。
为了发挥好光伏收益的长期济困兜底作用,上林县还印发相关工作方案,在确保65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益的基础上大胆创新,明确县政府每年从合资电站中,分得固定红利400.2万元,这笔款全部注入“上林县扶贫发展基金”资金池,并持续20年。扶贫发展基金全部用于保障全县因病、因残等无劳动能力的特困户,维持他们基本生活所需的稳定收入。截至2020年4月,全县共有1334户特困户每户每年获得3000元扶贫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