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自然资源部:“十三五”期间全国整治修复岸线1200公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次数:8982
内容摘要:中新网12月17日电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17日表示,十三五期间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渤海综

中新网12月17日电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17日表示,“十三五”期间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全国整治修复岸线1200公里、滨海湿地2.3万公顷。

17日上午,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王宏就自然资源部“十三五”期间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

他表示,主要做了八方面工作:

一是生态保护修复法律制度加快完善。配合立法机关完成了森林法、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沙治沙法、土地管理法等多部法律修订工作。加快推进矿产、草原、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保护、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空间规划等方面的立法修法进程。支持做好长江、黄河保护法立法。在工作过程中,始终将生态保护修复作为立法、修法重要内容进行规范。努力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领域改革任务,推动国家层面出台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自然保护地体系、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严格管控围填海和天然林、湿地保护修复以及推行林长制等重要政策文件。

二是生态空间管控更加严格。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顶层设计和总体框架基本形成,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和乡村规划正在抓紧编制。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控规则,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将陆地、海洋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需要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入红线,做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大规模违法填海活动得到有效遏制,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制度、机制初步建立。

三是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开展国家公园试点,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十三五”期间,全国自然保护地数量增加700多个,面积增加2500多万公顷,总数量达到1.18万个,约占我国陆域国土面积的18%。

四是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取得重要成果。在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实施了25个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为解决区域生态问题、提高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发挥了示范作用,为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积累了实践经验。经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印发实施,为今后一个时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明确了重点任务。

五是国土绿化行动深入开展。加快大规模国土绿化,全面保护天然林,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规模,国土绿化“十三五”规划主要任务全面完成,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3.04%,森林蓄积量超过175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56%。

六是生态保护修复重点专项行动和工程成效明显。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全国整治修复岸线1200公里、滨海湿地2.3万公顷。同时还破解了黄海浒苔绿潮灾害防治的难题,治理区域海洋生态质量和功能得到提升。我们还开展了长江流域、京津冀和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将治理修复矿点近9000个,面积约2.5万公顷。完成防沙治沙1000多万公顷、石漠化治理130万公顷。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实施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提升农田生态功能,助力脱贫攻坚。

七是探索生态修复市场化投入机制。出台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通过赋予一定期限的自然资源产权等政策,激励社会主体投入矿山生态修复。在全国部署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助力乡村振兴。正在制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政策,进一步推进多元化投入机制。

八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涵盖了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35个优先区域,覆盖了国家重点保护物种栖息地。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大熊猫、朱鹮、藏羚羊、苏铁等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稳中有升。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自然资源部:“十三五”期间全国整治修复岸线1200公里”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201217/79443.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