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全省新增农村产品上行超1000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100家,评定20个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新增省级电商示范镇50个以上、示范村200个以上,全省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600亿元。
《方案》聚焦农村产品上行,着力壮大经营主体,对经认定的农村产品上行超1000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按上行网络销售额给予1%以内、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全面推广“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电商企业与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签订2年及以上稳定购销协议且年采购额达50万元以上的,给予其在合作的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网销采购额5%以内、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方案》提出,培育地域特色鲜明、品质优良的网货品牌和产品,支持品牌产品与电商平台对接合作。搭建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网上展厅,在线推介品牌农产品。到2020年底,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1000个以上。
《方案》提出,支持有实力的电商企业和平台参与整合省内农村产品、品牌和企业资源,开展农产品产地直采,扩大优质特色农产品上行。组织电商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合作对接。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参加省级及以上农产品展销活动,对展位费和人员费用等按规定给予50%以内的补助。对各县(市、区)组织开展农村电商产销对接、直播促销等活动的,给予每次活动网销额5%、累计最高10万元的补助。支持乡村休闲旅游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带动农副土特产品等当地旅游商品网上销售。到2020年底,新培育省级特色旅游名镇50个以上、省级特色旅游名村80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