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徽省出台的《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该省对经认定的农产品上行超1000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按上行网络销售额给予1%以内、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电商企业与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签订2年及以上稳定购销协议且年采购额达50万元以上的,给予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网销采购额5%以内、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另外,安徽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对涉农电商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改造与电商发展相关的流通设施设备,也将给予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对涉农电商企业租用冷冻冷藏相关流通设施设备的,给予租金20%、最高20万元的补助。
据悉,安徽省计划到2020年底,将新增农产品上行超1000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100家,创造全省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600亿元,并不断的完善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点建设情况。在互联网发展快速的时代,安徽省也将重点抓住机遇,充分发挥电商线上农业,通过更多形式的营销,为农产品销售打开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