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该保险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户自愿、协同推进原则,通过保障适度、保费较低、财政适当的补贴方式,对“金粮安”水稻种植保险附加收获期损失补充保险进行保险试点,并实行独立核算。
据了解,“金粮安”的保险责任有两项:一是水稻因倒伏所致收割费用增加的经济损失稻,二是因倒伏、病虫害致稻谷品质下降所致贬值的经济损失。每亩水稻保险金额为200元。试点期间,市、区财政分别补助40%,水稻种植户承担20%。
据悉,该项保险的推出,不仅对粮食生产保险体系有一定的完善,更重要的是提高了粮食生产防灾防损能力,让农户们在面对自然灾害时也能够保证稳定的收入,为稳粮增收提供有力支撑,让农户们不气馁,更加提高生产农业的信心。目前,该举措主要在市区水稻种植大户中进行试点,条件成熟后将在全市范围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