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不少人想返乡创业,但手里没有足够资金,需要申请贷款。
在洛浦县,通过农村信用社借贷,创业成功的某加工企业负责人李义介绍到:自己在创业初期需要购买一批新设备,企业资金周转遇到困难,便通过农信社贷了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设备及时到位,顺利投产了。
李义所说的创业担保贷款是国家政策类贷款,当地由当地农信社发放,分为个人和企业两种:
建档立卡贫困户、创业大学生等均可申请个人类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10万元以下以信用方式发放,10万元以上采用担保方式发放,贷款期限为3年,政府全额贴息;
企业最高申请额度300万元,期限两年,政府按LPR基准利率的50%贴息。个人或企业提出申请后,经人社部门审批,农信社核定放款。
那么,想通过农村信用社进行创业贷款,都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农村信用社创业贷款有什么要求?
1、申请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申请人年龄为18到50周岁的农村青年、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和巾帼妇女等创业者;
2、创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有关规定;
3、已在申请借款行社开立一般结算账户;
4、有强烈的创业愿望、良好的创业规划及可预测的收益;
5、无拖欠贷款记录,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6、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流程是什么?
1、农户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
2、信贷人员调查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和家庭经济收入情况,掌握借款人的信用条件,并提出初步意见;
3、由资信评定小组根据信贷人员提供的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核发贷款证;
4、农户凭贷款证在核定的额度内可一次或多次向信用社按规定手续办理贷款。
需要什么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婚姻状况证明;
2、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
3、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或其他资料;
4、担保材料: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有权处分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本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所告。
贷款对象有哪些?
贷款对象的广泛性信用社的贷款对象涉及农村各种所有制、各个领域,它包括:
1、从事农、林、牧、副、渔等各业的承包户、专业户和农村合作经营单位;
2、经有关部门批准实行独立核算的乡(镇)办、村办、组办、户办和各种形式的联办企业或新的经济联合体;
3、有经营收入和还款有保证的农村文教卫生、科研等事业单位;
4、绎有关部门批准从事手工业、商业,运输、建筑、服务业等农村个体经济户和经济联合体。
除此以外,资金实力雄厚的信用社还可以对国家专业银行的信贷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与之交叉发放贷款。当然,由于信用社的性质决定其贷款支持的重点是农业生产,其它只能在满足农业生产资金有余的前提下量力而行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