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启动以来,江西省大力推进禁捕退捕工作,紧紧围绕“禁得住、退得出、能小康”的总目标,自我加压、务实作为,将长江干流和鄱阳湖禁捕时间一并提前到今年初,实现了全省禁捕退捕一体部署、统一行动。特别是对禁捕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进行反复研究、部署和强化,目前已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江西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试点县湖口县,当地充分发挥渔村特有自然资源和产业优势,大力整合相关项目资金,改善渔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给予每个渔村50万元创办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以“一村一策”的方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和特色产业,在解决渔民就近就业的同时,鼓励渔民投资入股,实现稳定长效创收。
眼下,全县75%以上的渔村均已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占全县渔民总数近1/4的南湖村,223位渔民无一人需要保障兜底,均实现自主就业创业,65位渔民与中冶集团江西分公司签订劳务输出合同,8户渔民投入40余万元入股村级农业合作社,50位渔民在合作社就业,1000亩苗圃、莲子、果园采摘产业帮助他们实现稳定增收。
今年,面对情况复杂、任务繁重的禁捕退捕工作,九江市持续强化渔政执法监管,为禁捕退捕工作筑牢基础。通过强化禁捕管理,创新执法机制,率先与长航公安、水上公安签订十年禁捕执法合作备忘录。沿江、环湖各县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建立联合执法、常态化纵横协作执法机制,针对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多发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采取“水陆联动”“市县同步”“部门联合”等方式,持续深化“清船”“清网”“清江”“清湖”,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禁捕水域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取得了良好的生态和社会效果。
今年1-6月,九江市累计出动渔政执法699次,参与执法人员3938人次,查获电鱼案件20起、违法捕捞渔船48艘,捣毁销毁取缔其他违禁渔具291余部,行政处罚62起,刑拘13人,没收放生渔获物超49503.1公斤,罚款14.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