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记者从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今年6月云南已正式发布了《关于在金沙江(长江干流)流域重点水域实施禁捕的通告》,明确了金沙江(长江干流)重点水域的禁捕范围、禁捕时间、专项(特许)捕捞、执法监督管理等内容,在长江流域各省份中率先实现干流及主要支流全域禁捕。
据了解,云南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并督促各地“一把手”亲自负责,坚决把长江“禁渔令”落到实处。目前,沿江5个州(市)人民政府、22个县(市、区)成立了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分别成立了禁捕退捕工作专班、退捕渔民转产安置保障工作专班、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和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协同推进禁捕退捕各项工作落实,并建立了金沙江水生生物保护暨长江禁捕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制度。
在禁捕退捕工作中,云南省各地还积极创新监管机制,昭通市水富市创新成立“两江”(金沙江、横江)综合执法大队,实现由多头执法向综合执法、专业化执法转变;迪庆州成立了“迪庆州香格里拉金沙江土著鱼类恢复保护协会”,坚持长期在金沙江段进行宣传和巡护,协会巡护范围从迪庆州全境扩展到丽江市华坪县。
据统计,目前,全省沿江相关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5269人次,检查水产品销售经营点737个(次),检查渔具生产、经营点452个(次),开展联合行动236次,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1艘、违规网具2100张,查办违法违规案件36起,查获涉案船舶8艘,查获涉案人员39人、行政处罚4.23万元、司法移送4人。
针对退捕工作,云南省坚持深入开展退捕渔民渔船信息建档立卡“回头看”,完成退捕渔船建档立卡199艘,完成率100%;退捕渔民建档立卡377人,完成率100%;销毁网具123件套,占全部需要销毁网具的61.8%。目前,已向退捕渔民兑付补偿资金超过1200万元。
此外,云南省还按照100%推荐就业岗位、100%提供技能培训、100%给予就业帮扶的“三个一百”目标,通过发展产业、务工就业、支持创业等多种形式扩大退捕渔民安置渠道。目前,已纳入社会保障的退捕渔民374人,完成率99.2%;已转产转业的退捕渔民289人,完成率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