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介绍了上半年进出口情况。该负责人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半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14.24万亿人民币,同比下降3.2%。但跨境电商却逆势上扬,海关跨境电商监管平台进出口增长26.2%,成为稳外贸的重要力量。
该负责人介绍,作为新型贸易业态,跨境电商凭借线上交易、非接触式交货和交易链条短等优势,为外贸企业应对疫情冲击发挥了积极作用。据海关统计,今年上半年,海关跨境电商监管平台进出口增长26.2%,其中出口增长28.7%,进口增长24.4%。今年以来,海关部门主要实施了3项改革措施:
一是全面推广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探索建立高效、安全、快捷的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渠道,解决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难”问题。
二是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即B2B出口试点。增设“9710”“9810”贸易方式,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郑州、广州、深圳、黄埔10个海关开展试点。采用新模式通关的企业可享受一次登记、一点对接、简化申报、优先查验、允许转关、退货底账管理等通关便利化措施。
三是继续主动和世界海关组织等国际组织共同研究优化跨境电子商务世界贸易规则,与万国邮联、其他国家和地区海关就多边数据共享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构建面向全球的高质量跨境电商寄递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