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有关情况。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特殊的转移支付机制是在保持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不变、地方保障主体责任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完善相关资金分配程序,压实地方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通过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直达基层的资金重点是新增财政赤字一万亿元和抗疫特别国债一万亿元,总共两万亿元。
据悉,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是为了落实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要求,其主要内容有5个方面:一是明确资金范围。主要是新增财政赤字和抗疫特别国债两万亿元相关资金。二是细化分配流程。根据正常转移支付、特殊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等各类资金特点,分门别类地细化制定资金直达流程。三是实施台账监控。建立直达资金台账监控系统,实现全覆盖、全链条监控,确保资金下达和资金监管同步“一竿子插到底”。四是压实地方责任。市县财政部门要科学安排财政支出,强化公共财政属性,以民生为要,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五是加强监督问责。财政、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直达资金的监督力度,确保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